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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29日,田东县印茶镇新建村立新屯发生一起奸淫杀害幼女案件。案发后,经过田东县公安局6天的全力侦破,犯罪嫌疑人韦××供认出自己的全部罪行。然而,13天后,犯罪嫌疑人翻供,本来已经获得的讯问笔录却经不起考验,致使检察机关无法移送起诉。2004年5月26日,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韦××不起诉,予以释放。从本案的侦破过程看,有取得成功的破案经验,也有让人深思、发人深省的深刻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