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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公信度,就是广大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可程度,它既反映被选拔任用干部在广大党员群众中的公认程度,也体现广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选人用人的信任程度。中央办公厅和中组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建立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审计、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干部监督链,对于完成选人用人重大政治任务,防止用人失察失误,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