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一九八四年九月七日)今年9月7日,国家物价局以[1984]价检字320号文件,向各省、市、区及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南京物价局(物委),印发了《县级物价局(物委)的主要任务和职责的试行规定》,原文如下:根据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县级物价局(物委)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方针、政策和上级下达的定价、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