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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PP协议的法律性质,当前学界主要有行政合同、民事合同和混合性质合同之争。对于PPP协议法律性质的讨论应该按照PPP协议法律文本体系的分类分别予以认定。在2015年5月1日新颁布的《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将政府特许经营权协议定性为行政合同的情形下,应避免以特许经营权协议代替PPP协议,应该将PPP协议认定为兼具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属性的混合性质合同。PPP协议法律性质的认定对于当事人法律救济途径的选择具有现实性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