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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发[2017]15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做好2017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参照历年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分解情况,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区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通知如下:一、指导性目标任务具体分解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2017年全区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2200亿元,分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