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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任庭是刑事审判权运行的一个重要场域,与合议制审判相比,刑事独任制审判具有诉讼经济、责任划分明确的优点。由于传统司法理念与制度的局限,刑事独任制在运行过程中阻力重重。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司法改革的推进,现代司法生态的形成为刑事独任制破局提供了契机,应在反思传统司法生态中的刑事独任制审判的基础上,解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结合当下的司法生态,重构刑事审判原则、废除逐级审批制、落实独任法官核心办案地位,以及建立独任庭办案责任追究机制以确保刑事独任制程序功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