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投标人能否使用下属机构取得的某项资质参与投标活动?对这个问题,行业内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当下属机构被赋予某项资质时,应当认为投标单位也具有该项资质;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文字语义进行认定,某项资质的取得主体只要不是投标人,则该投标人就不能以其下属机构的资质投标。究竟哪种观点更正确呢?本文作者给出了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