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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事关国计民生,立法偏颇或处理不当不但会影响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给具不良企图的职业投诉人以可乘之机,更可能会导致民怨沸腾,进而危害到我国的法治建设。本文结合深圳市对过期食品监管的现状,指出新食品安全法带来的问题,期望从立法源头上解决行政机关的执行难、消费者维权难、经营者"被违法"和职业投诉人群体消除难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