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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开展饮用水源地生态建设与保护更多注重工程性措施维护和改善,却忽略了开展水源保护给当地政府和居民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利益影响,造成保护区发展受到限制。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旨在对利益受损者的利益补偿与恢复。调动保护区政府和居民开展生态保护的积极性,避免水源保护活动中人为因素的影响。进一步明确了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主体、客体及补偿对象,对不同补偿方式开展比较,对中国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方式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