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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济学的概念、方法和理论来具体分析经济法决策、实施及反馈3个层次的相关法律制度及其经济性成因,有助于指导经济法的运行及其经济功能的发挥。经济法运行的非均衡现状,既有其内部非均衡经济法对立变量之非均衡与经济法行为之非均衡,又有其外部非均衡经济法与民、商、行政法间的非均衡。这种非均衡的经济性成因在于经济法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不合经济性和不具选择性。经济法权力资源的界定不清、信息的不对称及其公共物品属性是经济法有效运行的障碍。因而,经济法决策机制的制度化、实施层次的制度约束及信息反馈机制的建立是经济法有效运行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