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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大会一个重要亮点在于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列为重要的改革议题之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决定》的精神,2014年1月,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意见》颁布以来,各地政府部门积极响应,结合当地实际,先后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生态改革”毫无悬念地被作为重要篇章出现在各市的实施意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