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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云浮市自2006年3月起开展实施阳光村务工程试点,2007年4月在全市铺开。云浮市阳光村务工程是在村民代表会议下设立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和发展组。在此基础上,通过细化村民(代表)会议的召集程序、村务全程监督程序、村务财务公开程序、项目决策程序和村组干部罢免程序,建立起一个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