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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保险宣传是保险产品营销的基础,良好的保险宣传不仅可以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还可以营造良好的保险市场环境。本文将通过分析我国保险宣传渠道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保险;宣传渠道;对策建议
一、前言
我国保险行业早期发展过于快速,因市场潜力巨大和监管不规范,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和扩大承保数量,保险公司纷纷放弃保险宣传进而一味的扩展良莠不齐的保险代理人,纷纷采取“人海战术”策略,在保险营销的同时随带进行保险宣传,但过度强调销售。 因此,我国早期进行保险宣传主要是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但是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从业人员为了增加自身业绩,出现了对保险进行误导和虚假宣传的现象。保险监督部门也随之加强监管并开始向广大群众宣传保险,进而在普及金融的同时,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现如今,保险行业发展已经从增量博弈过渡到存量博弈,年保费收入增长率持续下滑,保险公司应重新注重保险宣传,突出自身服务和商品的优质化。良好的保险宣传可以极大的提高群众对保险的认知,增加客户的信任,潜移默化中使消费者意识到保险的用处和控制风险的重要性。
二、我国保险宣传渠道现状
我国保险宣传渠道大致可以分为保险中介宣传渠道、活动宣传渠道、传统媒体宣传渠道和新媒体宣传渠道。保险中介宣传渠道产生于1992年,它是早期保险宣传的主要方式,指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在经营业务的同时,进行保险宣传。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虽然人数依旧逐年增加,但增速有所放缓,截止2019年,保险代理人人数800多万,境内保险经纪公司总计497家。其中因为代理人渠道进行保险宣传不仅速度快,成本低,效果明显和促进保险商品的销售等优点,使得保险公司过度依赖代理人渠道进行保险宣传。这虽然极大的促进了我国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活动宣传渠道是指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通过举办活动进行保险宣传,由经验丰富的保险行业从业者宣传保险、解答疑惑或提供专业的建议。比如保险宣讲会、说明会、保险产品发布会、保险知识咨询活动、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和“3.15”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等。
传统媒体宣传渠道则是通过报刊、期刊、电视、图书、电台等途径进行保险宣传,其中电视和户外广告比较受保险公司欢迎。据统计,2018年A股五大上市险企的广告宣传费分别是:中国人寿5.47亿、中国平安118.89亿、中国太保36.74亿、新华保险0.75亿、中国人保119.34亿元(业务招待费及广告费)。中国平安广告宣传费依然最高,但同比去年年度200.81亿元,下降近五成,其余四家保险公司2018年广告宣传费也呈下降态度。另外,保险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也会在传统媒体渠道投放公益广告,提高公众对保险的认知。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新媒体的崛起,在新媒体上进行保险宣传日益增加,宣传渠道主要有短视频、公众号、微博、知名网站等。新媒体具有着容量大、速度快、超地域、超链接等特点,使得信息可以随时随地得双向传播和交流。如泰康人寿发布推文“过年相亲,如何用一张保单看透对方”将保险保单结合新春佳节,先用标题引起大众好奇心,再用生动、有趣的漫画内容呈现给大众,提高了大众的信息接受度,感官性更加强烈,加以趣味性强、更有亲切感的宣传方式,增强大众的好感度,获得与受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另外用户的一举一动都被数据化,并通过用户所呈现的数据反向推导出用户的搜索、习惯,根据推导出的结果,精准推送用户所需,因此,新媒体宣传有着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点。根据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发布的中国保险业新媒体2020年1月排行榜,大多数保险保险公司和机构都开展新媒体宣传且运营良好,其中微信公众号10万+文章数量有所突破,环比增长16.2%,账号数量增长66.7%,表现亮眼。
三、我国保险宣传渠道存在的问题
(一)代理人渠道利益导向问题
保险中介中保险经纪人是代表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而保险代理人是代表保险人利益,其自身利益是与其保险商品销售额挂钩的,销售额的大小决定了其工资的多少。由于保险商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客户可以亲自验证商品好坏,而保险产品更像是一种承诺且专业程度高,大部分客户对保险的认识都来自代理人。
因为保险代理人水平和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大多数保险代理人在进行保险宣传时往往基于自身利益,更加注重保险商品的销售,忽略客户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相关权益和责任,进行误导宣传或虚假宣传,造成保险合同条款的误解。这种误导或虚假宣传最初或许能奏效一時,但消费者发觉上了当后,非但不会再去购买保险,也会阻止自己身边的人去购买,结果导致人们对保险公司和保险机构的宣传普遍难以信任,长此以外,将出现经济学上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的想象。
保险代理人基于自身利益的宣传不仅导致保险公司在后续理赔环节处处艰难,还造成客户维权的困难。短期看,这种渠道宣传方式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有利,其宣传速度快、范围广;但从长期看,其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声誉和客户的信任,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的长期发展非常不利。
(二)电视广告宣传渠道过于昂贵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脑和手机成了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大多数广告商投入新媒体中,但是传统的电视广告也有其独特的优势,尤其是央视广告。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比较相信官方宣传,所以它不仅仅是其起到一个筛选作用,更是代表权威。保险行业更是喜欢把广告投放到央视,宣传公司形象的同时,提高品牌知名度。但是因为其费用较高,个别保险公司投放广告占据行业绝大部分,二八原则明显,不利于规模不大、资源有限的保险公司发展,从而造成行业垄断。 (三)、新媒体宣传渠道监管困难
2018年,银保监曾发布通知,要求保监局和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加强对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的管理,治理保险销售误导。将违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责任追究纳入各级机构考核,并与保险从业人员业绩、奖金、职级升降挂钩,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虽然银保监会要求各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严格执行,但是新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是宣传者,并且新媒体传播具有匿名性、隐蔽性、去中心化、去地域性等特点,这意味着监管机关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发现和处理,大大增加了执法成本。另外,虚假信息的宣传者也可能不是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现有的监管无法对其产生强有力的约束。
(四)保险宣传缺乏需求导向性
我国现在的保险宣传绝大多数都是信息型和企业型,两者从消费者的角度上来讲都是被动的。信息型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向客户宣传保险的作用和介绍保险合同条款,或者保险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向群众宣传一些保险小知识,让其明白保险的好处,以及为什么要买保险,怎样买保险。企业形象型大多数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向大型活动、电视、体育竞赛等投放广告,以此彰显公司的实力和形象。但是大多数人购买保险都不是主动的,而是靠代理人宣传的。因此信息型和企业形象型的保险宣传只能让消费者认识到保险的存在,真正购买还是因为其它的因素。
另外,人都是具有侥幸心理的,有些人更是有晦气一说,没有真正经历过风险的人,风险意识都是很较低的,常规的宣传只能让其意识到风险,还远远没有达到重视的地步。有时任你苦口婆心的宣传,他都不为其所动或者边听边忘。只有让他感同身受时,或许不用宣传,他都会自己打听了解。
四、对我国保险宣传的相关建议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在2020年4月1日对外开放,未来国内保险行业竞争会进一步加大。与以往的时代不同,现如今因为互联网使信息不对称逐渐减少和监管的逐步完善,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可以得到完全的保护,人们越来越注重消费体验。在市场存量竞争的形式下,完善和加强保险宣传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经营和保险行业的发展,有助于将原本注重追求保费收入增长向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险商品优质化方向发展。以下将提出几点我对保险宣传的见解。
(一)提升保险代理人的综合素质
針对保险代理人宣传问题,保险公司可以逐渐提高代理人进入门槛,如招聘保险专业大学生,让高学历者能在这一职业立足。其次,对已在职的保险代理人应进行定期培训,完善代理人的考核和惩罚机制,提高提高保险代理人的综合素质。另外,保险公司应积极配合国家监管部门,加强对代理人的监督。
(二)增加宣传场景
随着我国高铁的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上高速铁路发展最快、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截止2019年,我国高铁运营总里程为3.5万公里。现在绝大多数人出行几乎离不开高铁,路途中的人们往往会有阅读、听音乐或看视频的意愿,可以考虑在每一个座位后面放上一本简单并且图文并茂的保险手册,这样既能打发乘客闲暇时间,又能促进宣传。另外,还可以根据不同座位等级,设计不同内容的保险宣传手册,在手册印制二维码,提供咨询服务。
(三)开拓保险宣传新渠道
保险行业可以与影视公司合作,在合适的电视剧或电影中,根据不同的情节穿插一些保险宣传或引起有关保险的话题。比如在主角身患重病影片中,穿插一些有关重疾险的情节。这样的宣传具有一定的代入感,往往影片越贴近生活越能使观众深有感触,激发观众对保险认知的渴望。
一方面,这样的保险宣传可以在观众的潜意识里改变对保险的看法,使观众思考自身是否应该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应付未来的风险。比如电影《我不是药神》,这部大片虽然也没有提到保险,但是它引起了有关保险的巨大话题,如果在影片适当位置插入保险宣传,肯定能引进人们的共鸣,对保险产生兴趣。另一方面, 影视艺术作为以视听语言为表现手法的艺术形式,在传播、宣传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影视文化作品具有感染力强、通俗易懂、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特点,非常适合推动保险工作的宣传,具有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的作用和效果。
另外,保险行业还可以将一些保险理赔案件背后隐藏的故事,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角度拍摄成一部保险纪录片,以真实的事件记录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程。用事实说话,告诉公众:什么是保险?它有什么用?改变以往“卖保险都是骗人”的现象。
参考文献:
[1]宗彩宝. 浅谈保险广告宣传[J]. 中国保险(9期):46-46.
[2]佚名. 银保监会严控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J]. 改革与开放, 2018, No.490(13):166.
[3]张向东. 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 西安金融, 2002, 000(005):52-53.
[4]黄雪松. 我国保险宣传行为之保险法律规制[D]. 华东政法学院.
[5]尚杰. 自媒体传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J]. 新闻研究导刊, 2016, 6(06):189-190.
关键词:保险;宣传渠道;对策建议
一、前言
我国保险行业早期发展过于快速,因市场潜力巨大和监管不规范,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和扩大承保数量,保险公司纷纷放弃保险宣传进而一味的扩展良莠不齐的保险代理人,纷纷采取“人海战术”策略,在保险营销的同时随带进行保险宣传,但过度强调销售。 因此,我国早期进行保险宣传主要是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但是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从业人员为了增加自身业绩,出现了对保险进行误导和虚假宣传的现象。保险监督部门也随之加强监管并开始向广大群众宣传保险,进而在普及金融的同时,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现如今,保险行业发展已经从增量博弈过渡到存量博弈,年保费收入增长率持续下滑,保险公司应重新注重保险宣传,突出自身服务和商品的优质化。良好的保险宣传可以极大的提高群众对保险的认知,增加客户的信任,潜移默化中使消费者意识到保险的用处和控制风险的重要性。
二、我国保险宣传渠道现状
我国保险宣传渠道大致可以分为保险中介宣传渠道、活动宣传渠道、传统媒体宣传渠道和新媒体宣传渠道。保险中介宣传渠道产生于1992年,它是早期保险宣传的主要方式,指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在经营业务的同时,进行保险宣传。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虽然人数依旧逐年增加,但增速有所放缓,截止2019年,保险代理人人数800多万,境内保险经纪公司总计497家。其中因为代理人渠道进行保险宣传不仅速度快,成本低,效果明显和促进保险商品的销售等优点,使得保险公司过度依赖代理人渠道进行保险宣传。这虽然极大的促进了我国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活动宣传渠道是指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通过举办活动进行保险宣传,由经验丰富的保险行业从业者宣传保险、解答疑惑或提供专业的建议。比如保险宣讲会、说明会、保险产品发布会、保险知识咨询活动、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和“3.15”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等。
传统媒体宣传渠道则是通过报刊、期刊、电视、图书、电台等途径进行保险宣传,其中电视和户外广告比较受保险公司欢迎。据统计,2018年A股五大上市险企的广告宣传费分别是:中国人寿5.47亿、中国平安118.89亿、中国太保36.74亿、新华保险0.75亿、中国人保119.34亿元(业务招待费及广告费)。中国平安广告宣传费依然最高,但同比去年年度200.81亿元,下降近五成,其余四家保险公司2018年广告宣传费也呈下降态度。另外,保险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也会在传统媒体渠道投放公益广告,提高公众对保险的认知。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新媒体的崛起,在新媒体上进行保险宣传日益增加,宣传渠道主要有短视频、公众号、微博、知名网站等。新媒体具有着容量大、速度快、超地域、超链接等特点,使得信息可以随时随地得双向传播和交流。如泰康人寿发布推文“过年相亲,如何用一张保单看透对方”将保险保单结合新春佳节,先用标题引起大众好奇心,再用生动、有趣的漫画内容呈现给大众,提高了大众的信息接受度,感官性更加强烈,加以趣味性强、更有亲切感的宣传方式,增强大众的好感度,获得与受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另外用户的一举一动都被数据化,并通过用户所呈现的数据反向推导出用户的搜索、习惯,根据推导出的结果,精准推送用户所需,因此,新媒体宣传有着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点。根据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发布的中国保险业新媒体2020年1月排行榜,大多数保险保险公司和机构都开展新媒体宣传且运营良好,其中微信公众号10万+文章数量有所突破,环比增长16.2%,账号数量增长66.7%,表现亮眼。
三、我国保险宣传渠道存在的问题
(一)代理人渠道利益导向问题
保险中介中保险经纪人是代表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而保险代理人是代表保险人利益,其自身利益是与其保险商品销售额挂钩的,销售额的大小决定了其工资的多少。由于保险商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客户可以亲自验证商品好坏,而保险产品更像是一种承诺且专业程度高,大部分客户对保险的认识都来自代理人。
因为保险代理人水平和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大多数保险代理人在进行保险宣传时往往基于自身利益,更加注重保险商品的销售,忽略客户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相关权益和责任,进行误导宣传或虚假宣传,造成保险合同条款的误解。这种误导或虚假宣传最初或许能奏效一時,但消费者发觉上了当后,非但不会再去购买保险,也会阻止自己身边的人去购买,结果导致人们对保险公司和保险机构的宣传普遍难以信任,长此以外,将出现经济学上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的想象。
保险代理人基于自身利益的宣传不仅导致保险公司在后续理赔环节处处艰难,还造成客户维权的困难。短期看,这种渠道宣传方式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有利,其宣传速度快、范围广;但从长期看,其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声誉和客户的信任,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的长期发展非常不利。
(二)电视广告宣传渠道过于昂贵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脑和手机成了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大多数广告商投入新媒体中,但是传统的电视广告也有其独特的优势,尤其是央视广告。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比较相信官方宣传,所以它不仅仅是其起到一个筛选作用,更是代表权威。保险行业更是喜欢把广告投放到央视,宣传公司形象的同时,提高品牌知名度。但是因为其费用较高,个别保险公司投放广告占据行业绝大部分,二八原则明显,不利于规模不大、资源有限的保险公司发展,从而造成行业垄断。 (三)、新媒体宣传渠道监管困难
2018年,银保监曾发布通知,要求保监局和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加强对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的管理,治理保险销售误导。将违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责任追究纳入各级机构考核,并与保险从业人员业绩、奖金、职级升降挂钩,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虽然银保监会要求各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严格执行,但是新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是宣传者,并且新媒体传播具有匿名性、隐蔽性、去中心化、去地域性等特点,这意味着监管机关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发现和处理,大大增加了执法成本。另外,虚假信息的宣传者也可能不是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现有的监管无法对其产生强有力的约束。
(四)保险宣传缺乏需求导向性
我国现在的保险宣传绝大多数都是信息型和企业型,两者从消费者的角度上来讲都是被动的。信息型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向客户宣传保险的作用和介绍保险合同条款,或者保险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向群众宣传一些保险小知识,让其明白保险的好处,以及为什么要买保险,怎样买保险。企业形象型大多数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向大型活动、电视、体育竞赛等投放广告,以此彰显公司的实力和形象。但是大多数人购买保险都不是主动的,而是靠代理人宣传的。因此信息型和企业形象型的保险宣传只能让消费者认识到保险的存在,真正购买还是因为其它的因素。
另外,人都是具有侥幸心理的,有些人更是有晦气一说,没有真正经历过风险的人,风险意识都是很较低的,常规的宣传只能让其意识到风险,还远远没有达到重视的地步。有时任你苦口婆心的宣传,他都不为其所动或者边听边忘。只有让他感同身受时,或许不用宣传,他都会自己打听了解。
四、对我国保险宣传的相关建议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在2020年4月1日对外开放,未来国内保险行业竞争会进一步加大。与以往的时代不同,现如今因为互联网使信息不对称逐渐减少和监管的逐步完善,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可以得到完全的保护,人们越来越注重消费体验。在市场存量竞争的形式下,完善和加强保险宣传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经营和保险行业的发展,有助于将原本注重追求保费收入增长向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险商品优质化方向发展。以下将提出几点我对保险宣传的见解。
(一)提升保险代理人的综合素质
針对保险代理人宣传问题,保险公司可以逐渐提高代理人进入门槛,如招聘保险专业大学生,让高学历者能在这一职业立足。其次,对已在职的保险代理人应进行定期培训,完善代理人的考核和惩罚机制,提高提高保险代理人的综合素质。另外,保险公司应积极配合国家监管部门,加强对代理人的监督。
(二)增加宣传场景
随着我国高铁的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上高速铁路发展最快、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截止2019年,我国高铁运营总里程为3.5万公里。现在绝大多数人出行几乎离不开高铁,路途中的人们往往会有阅读、听音乐或看视频的意愿,可以考虑在每一个座位后面放上一本简单并且图文并茂的保险手册,这样既能打发乘客闲暇时间,又能促进宣传。另外,还可以根据不同座位等级,设计不同内容的保险宣传手册,在手册印制二维码,提供咨询服务。
(三)开拓保险宣传新渠道
保险行业可以与影视公司合作,在合适的电视剧或电影中,根据不同的情节穿插一些保险宣传或引起有关保险的话题。比如在主角身患重病影片中,穿插一些有关重疾险的情节。这样的宣传具有一定的代入感,往往影片越贴近生活越能使观众深有感触,激发观众对保险认知的渴望。
一方面,这样的保险宣传可以在观众的潜意识里改变对保险的看法,使观众思考自身是否应该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险应付未来的风险。比如电影《我不是药神》,这部大片虽然也没有提到保险,但是它引起了有关保险的巨大话题,如果在影片适当位置插入保险宣传,肯定能引进人们的共鸣,对保险产生兴趣。另一方面, 影视艺术作为以视听语言为表现手法的艺术形式,在传播、宣传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影视文化作品具有感染力强、通俗易懂、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特点,非常适合推动保险工作的宣传,具有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的作用和效果。
另外,保险行业还可以将一些保险理赔案件背后隐藏的故事,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角度拍摄成一部保险纪录片,以真实的事件记录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程。用事实说话,告诉公众:什么是保险?它有什么用?改变以往“卖保险都是骗人”的现象。
参考文献:
[1]宗彩宝. 浅谈保险广告宣传[J]. 中国保险(9期):46-46.
[2]佚名. 银保监会严控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J]. 改革与开放, 2018, No.490(13):166.
[3]张向东. 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 西安金融, 2002, 000(005):52-53.
[4]黄雪松. 我国保险宣传行为之保险法律规制[D]. 华东政法学院.
[5]尚杰. 自媒体传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J]. 新闻研究导刊, 2016, 6(06):18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