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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认证认可工作的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认证认可工作社会监督机制。规范认证工作。提高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认证认可社会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6年11月3日发布施行。该管理办法共十七条。规定了义务监督员的职权、义务、聘任条件、工作制度等等。目前,认证认可义务监督员制度已正式启动。为使读者了解新的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全文刊登如下。以供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