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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更加良好的迎合市场需求,适应现代化的市场经济模式运作。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面可以互相制约为宜。跟国内的传统制度相比较,由单位职责的划分更明朗,有利于自身建设水平的提升和改变以前传统模式中的小生产式的管理方式而更利于管理这两点都很重要。本文在此讨论的就是当前公路监理的市场现状与对策分析。
关键词:公路监理;现状分析;对策分析
一、公路监理的行业现状分析
工程监理的这类工作已经经历了几十年的进化,其体现于在管理思维、法律制度、组织机构等方面的不断转换、磨合,已形成了完整的运行机制。工程监理作为第三方通常代表建设单位方,需要用绝对严谨的管理方式,完全按照合同要求,在工程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中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工作,从而使项目建设投资可以按照计划得以实现,最终目的就是使工程项目合理、合法地进行建设。
在工作实施前,建设方需要将委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与权限以书面形式呈交于监理单位。工程监理需要依照有关技术、项目合同合理合法的逐步操作。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需在进行施工时负责监理工作的是监理人。在这阶段主要的工作内容为质量的严格控制。目前来看,让同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多元化的质素如:投资决策、设计、施工以及招标对于监理能力要求还是有些超高,大多数监理公司还没有办法去达到这样水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体现于施工方招投标管理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这双方面需要向着建设监理方面去不断的发展、前进。
二、公路监理人员素质
对于公路建设过程中,尤其是相对高等难度的公路建设中,基本都要去实施三个等级的管理监管制度,即: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这三个级别划分。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建立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以及监理工作必须的仪器设备等等。对于工程实施的监理工程师组织机构应该要严谨、合理并且职责分明。
参与在监理组织的人员要具备下述基本: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掌握并能清晰讲解法规合同;监理人员应遵循“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方针。
为了使监理工作人员完整性的掌握监理的方式与过程,有效、公正的执行合同条款项目,尽量避免由于施工监理工作中的失误而给工程项目带来损失,彻底保护双方的利益完整,监理人员必须掌握的内容包含有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费用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协调管理等等。这其中的每一个内容都很重要,监理人员应通过全面的系统培训,尽快掌握工程监理的要点。但在实际管理中,很多技能是不可能完全的从讲座与书本中学到,还需在实践中慢慢积累学习,多从优秀的前辈身上吸取经验,从而更加出色的完成工作。
三、社会对于公路监理与认知上存在一些误区
凭心而论,我国在建设监理方面的起步相对与其他国家是比较晚的,而部分只顾利益的商人目的性明确的实施一些计划经济型也决定了我国在建立制度有着极其强烈的自身本质特点和缺点,并没有完善的形成适应国际化的监理模式,甚至至今仍存在不少误区:
1、业主对于监理的认识不足
业主对与监理人员的认识不足是常常会遇到的问题,此问题导致工程监理过程中有部分业主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业主行为是否规范,会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建设是否能进行顺利,建设的目标是不是能够如期交付。同时有部分的业主对监理工作者增添诸多干预,更有甚者还会直接给承包商去下发指令而不通过监理人,这样容易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建设现场的关键人物,不但要协调管理,有的时候还需要亲自实施,业主既委托了监理人,就应当放心、放手地由监理工程师亲自去实施工程项目中的监督任务。业主部分行为不规范,在目前看来也算普遍现象,这便要求监理人员需要熟悉监理职责委托合同,从而正确的处理进并协调好与业主的关系,保持和谐、愉悦的协作关系,从大局出发,对业主负责,这样才能利于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的业主行为,使业主能理解监理人的职责与权限,这样才可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一定不要把监理工程师看做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在工作实施中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需要依据法规条款进行正确无误的监理工作,但并不是承包商方的质检员。此问题涉及职责以及验收程序。各验收程序须在承包商的自检合格无碍后上报给监理工程师,再由监理人员进行客观的工程验收。承包商存在负责其所提供的产品完全合格的职责,监理则负责工程产品的二次检验,承包商不能把监理人看做己方的自检质检员,监理人也要学会拒绝一些无礼要求,不要把自己与承包商方的质检员划等号,监理工作要全面而彻底的进行客观检查。
3、质量就是监理出的
在施工工程行进中,有事情找监理,相信很多人是抱有这样想法的。其实不然,工程中如若有任何疑义,都是监理人的问题,此种认知是非常片面的。监理人是按照业主的需求授权委托于监理合同而进行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分类的职责可以理解成,设计阶段如若出现设计方面的问题,设计监理就应当承担相对应的责任;在施工阶段,如果是由于施工方的因素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不论监理的检验报告能否发现承包商的产品不合格,监理需要承担责任只的是监理责任,因此不能完全免除去承包商责任,承包商仍然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工程建设的承包合同明确规定承包商需要向业主全面保证产品的质量标准,这点则需要“三方”都正确修正自身思想境界。
四 有效的开展公路监理应当采取的措施
1、处理各职能者的关系
工程项目建设中,主要的职能者为监理人员、承包商和业主三者,三方都需具备高标准的职业道德,都需要尽忠职守,严肃认真,刚正不阿。承包商、业主和监理人员之间并不是谁去指挥谁,而是互相协作的关系,相互约束也各职己任。在监理工作中,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属于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各负其責,互相协作。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经常向业主客观通报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真实情况的素养,取得业主发自内心的理解与信任。监理人及承包商工作的目标本质上是一致的,既要平等相待,也同样要以理服人,不得相互恶语相向从而恶化关系。严格的全面监理也是必不可少,做到不把承包商置于对立的位置,合理协调三方关系,推动整个项目工程向前迈进。当承包商如若存在某种问题时,要尽心帮承包商一起解决问题,做到事前需指导、事中需控制、工后需验收,要把这三点融合到监理日常工作中。
2、重视施工的图纸复查
想要高效率的完成监管工作,发挥合同的作用便是重中之重。合理合法的解决合同过程中因各种因素而产生的纠纷,做到完全遵守合同内容,监理要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在工程实施前对该项目的合同进行全方位了解。一个项目不可能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度,可能会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出现小状况,尤其在目前的公路建设过程中,任务重,时间紧的赶工现象也日益严重,作为监理人员便应当提前做好几套方案,以确保施工过程可以正常无碍的进行。
结语:公路建设监理工作中,一定要做到三方关系和谐稳定,以及自身人员专业素质与技术的高标准。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将协调组织各方力量融入日程工作,使项目开展有条不紊。要加强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的综合质素提高,从而保证工作完整高效的完成。
关键词:公路监理;现状分析;对策分析
一、公路监理的行业现状分析
工程监理的这类工作已经经历了几十年的进化,其体现于在管理思维、法律制度、组织机构等方面的不断转换、磨合,已形成了完整的运行机制。工程监理作为第三方通常代表建设单位方,需要用绝对严谨的管理方式,完全按照合同要求,在工程项目的整个建设过程中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工作,从而使项目建设投资可以按照计划得以实现,最终目的就是使工程项目合理、合法地进行建设。
在工作实施前,建设方需要将委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与权限以书面形式呈交于监理单位。工程监理需要依照有关技术、项目合同合理合法的逐步操作。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需在进行施工时负责监理工作的是监理人。在这阶段主要的工作内容为质量的严格控制。目前来看,让同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多元化的质素如:投资决策、设计、施工以及招标对于监理能力要求还是有些超高,大多数监理公司还没有办法去达到这样水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体现于施工方招投标管理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这双方面需要向着建设监理方面去不断的发展、前进。
二、公路监理人员素质
对于公路建设过程中,尤其是相对高等难度的公路建设中,基本都要去实施三个等级的管理监管制度,即: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这三个级别划分。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建立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以及监理工作必须的仪器设备等等。对于工程实施的监理工程师组织机构应该要严谨、合理并且职责分明。
参与在监理组织的人员要具备下述基本: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掌握并能清晰讲解法规合同;监理人员应遵循“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方针。
为了使监理工作人员完整性的掌握监理的方式与过程,有效、公正的执行合同条款项目,尽量避免由于施工监理工作中的失误而给工程项目带来损失,彻底保护双方的利益完整,监理人员必须掌握的内容包含有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费用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协调管理等等。这其中的每一个内容都很重要,监理人员应通过全面的系统培训,尽快掌握工程监理的要点。但在实际管理中,很多技能是不可能完全的从讲座与书本中学到,还需在实践中慢慢积累学习,多从优秀的前辈身上吸取经验,从而更加出色的完成工作。
三、社会对于公路监理与认知上存在一些误区
凭心而论,我国在建设监理方面的起步相对与其他国家是比较晚的,而部分只顾利益的商人目的性明确的实施一些计划经济型也决定了我国在建立制度有着极其强烈的自身本质特点和缺点,并没有完善的形成适应国际化的监理模式,甚至至今仍存在不少误区:
1、业主对于监理的认识不足
业主对与监理人员的认识不足是常常会遇到的问题,此问题导致工程监理过程中有部分业主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业主行为是否规范,会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建设是否能进行顺利,建设的目标是不是能够如期交付。同时有部分的业主对监理工作者增添诸多干预,更有甚者还会直接给承包商去下发指令而不通过监理人,这样容易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建设现场的关键人物,不但要协调管理,有的时候还需要亲自实施,业主既委托了监理人,就应当放心、放手地由监理工程师亲自去实施工程项目中的监督任务。业主部分行为不规范,在目前看来也算普遍现象,这便要求监理人员需要熟悉监理职责委托合同,从而正确的处理进并协调好与业主的关系,保持和谐、愉悦的协作关系,从大局出发,对业主负责,这样才能利于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的业主行为,使业主能理解监理人的职责与权限,这样才可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一定不要把监理工程师看做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在工作实施中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需要依据法规条款进行正确无误的监理工作,但并不是承包商方的质检员。此问题涉及职责以及验收程序。各验收程序须在承包商的自检合格无碍后上报给监理工程师,再由监理人员进行客观的工程验收。承包商存在负责其所提供的产品完全合格的职责,监理则负责工程产品的二次检验,承包商不能把监理人看做己方的自检质检员,监理人也要学会拒绝一些无礼要求,不要把自己与承包商方的质检员划等号,监理工作要全面而彻底的进行客观检查。
3、质量就是监理出的
在施工工程行进中,有事情找监理,相信很多人是抱有这样想法的。其实不然,工程中如若有任何疑义,都是监理人的问题,此种认知是非常片面的。监理人是按照业主的需求授权委托于监理合同而进行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分类的职责可以理解成,设计阶段如若出现设计方面的问题,设计监理就应当承担相对应的责任;在施工阶段,如果是由于施工方的因素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不论监理的检验报告能否发现承包商的产品不合格,监理需要承担责任只的是监理责任,因此不能完全免除去承包商责任,承包商仍然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工程建设的承包合同明确规定承包商需要向业主全面保证产品的质量标准,这点则需要“三方”都正确修正自身思想境界。
四 有效的开展公路监理应当采取的措施
1、处理各职能者的关系
工程项目建设中,主要的职能者为监理人员、承包商和业主三者,三方都需具备高标准的职业道德,都需要尽忠职守,严肃认真,刚正不阿。承包商、业主和监理人员之间并不是谁去指挥谁,而是互相协作的关系,相互约束也各职己任。在监理工作中,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属于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各负其責,互相协作。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经常向业主客观通报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真实情况的素养,取得业主发自内心的理解与信任。监理人及承包商工作的目标本质上是一致的,既要平等相待,也同样要以理服人,不得相互恶语相向从而恶化关系。严格的全面监理也是必不可少,做到不把承包商置于对立的位置,合理协调三方关系,推动整个项目工程向前迈进。当承包商如若存在某种问题时,要尽心帮承包商一起解决问题,做到事前需指导、事中需控制、工后需验收,要把这三点融合到监理日常工作中。
2、重视施工的图纸复查
想要高效率的完成监管工作,发挥合同的作用便是重中之重。合理合法的解决合同过程中因各种因素而产生的纠纷,做到完全遵守合同内容,监理要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在工程实施前对该项目的合同进行全方位了解。一个项目不可能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度,可能会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出现小状况,尤其在目前的公路建设过程中,任务重,时间紧的赶工现象也日益严重,作为监理人员便应当提前做好几套方案,以确保施工过程可以正常无碍的进行。
结语:公路建设监理工作中,一定要做到三方关系和谐稳定,以及自身人员专业素质与技术的高标准。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将协调组织各方力量融入日程工作,使项目开展有条不紊。要加强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的综合质素提高,从而保证工作完整高效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