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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判决的结果不服,浙江天台县滩岭办事处下湾村农民徐有法将他的代理律师许春光起草的一份“控告申诉书”送到天台县法院立案庭,申请法院对主审法官厉云祥审理过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同时还要求法院对“枉法”、“受贿”的法官厉云祥进行追究和处分。得知徐有法及其代理律师竟然如此“控告”自己,厉云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徐有法和许春光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支持了厉云祥的诉讼请求。这样的诉讼案件全国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