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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双十一”期间,为了应对激增的快递包裹,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路运输管理专业的240名大二学生被学校送到韵达快递西北分拣中心,从事快递分拣员的实习工作,每天工作10个小时,报酬却仅有10元钱。根据2016年4月国家出台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因此在该事件被央视播出后,陕西省教育厅责成学校停止实习并追責处理责任人,企方补发报酬每人220元。当年11月22日,教育部发文点名通报了5所职校违规组织学生顶岗实习的事件,这个案例“名列榜首”。
无独有偶,同样是“双十一”,同样是职业院校,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商贸学院也组织学生参与了罗蒙集团的网销实战,学生们还成为集团淘宝网络客服的主力军。面对高峰时一分钟有六七十个对话弹窗的请求,新任“小二”们的应对从手忙脚乱到颇有经验。作为与企业联合开设的网络营销实战演练课程的一部分,该校电商学院院长胡坚达认为,给大企业做客服虽然在教学的匹配度上还有所欠缺,但确实培养和锻炼了学生。而跟一些小企业合作,让学生从“双十一”启动之前的营销策划、方案撰写就参与进来,从店铺设计到售后处理全程介入,学生更能够得到全流程的锻炼。
职校生实习事件往往容易引发关注,在冰冷的现实业态的映衬下,公众每每同情职校生的弱势形象,却忽略了学校与企业在学生实习这个问题上并不对等的博弈地位。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许多毕业生在对这件事的微信留言上表达了不同看法,他们觉得“工作后的现实情况比实习更残酷”,曾经经历类似实习活动的学长也认为“锻炼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学到了就是赚到了”“去实训学到的东西能很好地运用到工作中”,等等。为什么学长们没有一边倒地站在投诉学生的立场?如何准确界定职校生实习“有害”和“有益”的界线?如何在政策框架下,最大限度地找到学生、学校和企业在职校生实习问题上的利益平衡点?
(根据“青鲁班”微信公众号和《中国青年报》相关报道改编)
无独有偶,同样是“双十一”,同样是职业院校,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商贸学院也组织学生参与了罗蒙集团的网销实战,学生们还成为集团淘宝网络客服的主力军。面对高峰时一分钟有六七十个对话弹窗的请求,新任“小二”们的应对从手忙脚乱到颇有经验。作为与企业联合开设的网络营销实战演练课程的一部分,该校电商学院院长胡坚达认为,给大企业做客服虽然在教学的匹配度上还有所欠缺,但确实培养和锻炼了学生。而跟一些小企业合作,让学生从“双十一”启动之前的营销策划、方案撰写就参与进来,从店铺设计到售后处理全程介入,学生更能够得到全流程的锻炼。
职校生实习事件往往容易引发关注,在冰冷的现实业态的映衬下,公众每每同情职校生的弱势形象,却忽略了学校与企业在学生实习这个问题上并不对等的博弈地位。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许多毕业生在对这件事的微信留言上表达了不同看法,他们觉得“工作后的现实情况比实习更残酷”,曾经经历类似实习活动的学长也认为“锻炼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学到了就是赚到了”“去实训学到的东西能很好地运用到工作中”,等等。为什么学长们没有一边倒地站在投诉学生的立场?如何准确界定职校生实习“有害”和“有益”的界线?如何在政策框架下,最大限度地找到学生、学校和企业在职校生实习问题上的利益平衡点?
(根据“青鲁班”微信公众号和《中国青年报》相关报道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