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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武汉市公安机关提出“命案必破”的工作目标到2004年开展的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都将“命案必破”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面对如此的高标准、严要求,公安机关面临着更多的压力和更高的工作强度。在命案侦破中,警察在“侦破命案专项行动”的压力下,合法权益屡受侵害;如何采取有效的对策保护警察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