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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对企业交易中产生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会计当期“应交税金一未交增值税”如何确定?“期末未交税款”是什么概念?如何予以计算?这些问题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辅导材料)》中均未作具体说明,致使不少企业会计人员只能根据“由电子报税和征管系统自动计算”的相关数据予以确}人。至于电子报税和征管系统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在《辅导材料》中也未提及。为此,笔者将领会介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