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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爱为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老师的所作所为应是表率规范,为他人效法的对象。为师之道,以无过错、无缺陷为上。师德,是衡量老师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海南校长带女学生开房,安徽校长12年性侵9女童,贵州省威宁县新发乡两教师组织威胁学生到外地“卖处”……花季少女遭老师性侵的新闻屡见报端,这些事实无情地颠覆着教师“天、地、君、亲、师”的传统尊崇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现代定位。
从什么时候起,本应是“净土”的学校成了危险的地方?三尺讲台上的那个人竟然也成了学生和家长的防范对象?为何男老师猥亵强奸女生事件屡禁不止,而又藏匿许久?是什么让男教师肆无忌惮地摧残孩子?怎么做,才能守住校园这片净土?
老师性侵学生,师德沦丧
长期以来。中国学生对老师的认识都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老师就意味着是品德高尚、学识渊博的和善长者,学生对老师则应该是十分恭敬、尊崇有加的。教师这个职业是神圣的。而我们的教育又要求学生对老师绝对服从,大多数家长和学生对老师的行为不怀疑不反抗,根本不会想到老师中也可能有“坏人”。
当“猥亵”“奸淫”“性侵”等肮脏的词汇落在教师身上。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尤其是这些词汇侵犯的对象是学生、特别是未成年学生。更让人不由怒从心生。
一边是为人师表的老师。另一边却是被其惨无人道侵害的女童,强烈的反差,令人瞠目。
教师这一职业本身就对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然而有些为人师者,不以身作则维护社会道德伦理的秩序。反而破坏和践踏这种秩序,冲击道德底线,让一个无辜儿童遭受身心的伤痛,这对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心理发育将产生怎样的负面影响?
老师性侵女学生。首先肯定是师德出了问题。师德是衡量老师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韩愈在《师说》里将“师”定义为“传道授业解惑”,即“传道德,教学问,解疑惑”。首为“传道德”,在古传的是“孔孟程朱”圣人之道,在今则要教“善为善,恶为恶”的社会之理,因而“传道德”本就和老师的自身道德素质紧密联系在一起。教师没有了师德。我们便不敢期望他能传授给孩子们有益的东西。
时下师德沦丧,似乎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重建师德体系,是摆在我们时代和社会面前的大问题。
他们为何性侵自己的学生
古语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为什么为人师表的老师却将魔掌伸向无力反抗的孩子,为什么这些脆弱、天真、无辜的小孩屡屡受到摧残和侵害?
近年来,在教育系统内存在较为看重教学质量的现象。对教师全面素质的培育和考核力度上存在薄弱环节,一些教师不注重政治、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学习,不注重政治水准与为人师表等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缺乏正确的人生观、是非观,法制意识十分淡漠。
泛滥的色情文化对教师的诱惑非常大,再加上教师有着“传道、授业、解惑”的人类灵魂工程光环,他们的身份在学生和家长看来十分神圣。对社会具有掩护性,所以作案教师多选择对自己所教的女生下手,这样更省钱省事易得手。
少数家长监护不力或顾及孩子的“名声”而忍气吞声,发案后不愿报案;有的教师作案后甚至对被害人进行威胁。出事后用金钱收买他人或者撮合与己关系密切者做工作,拿钱“私了”
……种种养虎为患的做法让禽兽教师变本加厉。一次又一次肆无忌惮地作恶。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姑息纵容
校园性侵犯案件持续时间长、隐蔽深。多与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姑息纵容有关。
去年12月3日,网友微博爆料称,原阳县太平镇某中学教导主任致使一留守女生堕胎被刑拘。受害人家属在要求县教育局追究学校责任时遭雷人回应,教育局一位负责人告诉受害人家属,“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漫天野地里,你们是不是还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责任?”在记者采访该校老师时,老师称“希望你们媒体多做报道正面的事情,你看我们学校这么简陋,你们能报道报道吗?”
在安丘市一起老师性侵女学生案件中,当地教育部门竟然解释说“现在女孩子们一切正常。就像没有发生那件事情一样。这只是一个误会。”凤凰网评论员毛开云对“这只是一个误会”分析道:“对于这么一个丧失人性、长期作恶、糟蹋了这么多小学生、甚至糟蹋了两代人的禽兽不如的老家伙,教育部门为啥要说是误会呢?不外乎有四个目的:一是护短;二是哄骗;三是坑蒙;四是逃避。”
禽兽老师理应受到严惩,并被清理出教师队伍。但多地教育部门和出事学校的态度,让人心寒。
防治校园性侵不能止于事后严惩
来自高校、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表示,目前我国对于性侵害的处理,仅停留在事后处罚上,而这样的处罚又仅仅针对犯罪主体。缺乏对相关管理责任人的追究,以及对制度环境的反思和改善;校园性侵害防治的制度建设仍处于空白状态。
华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的李昀副教授说,针对儿童的伤害,预防先于一切,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既可以警醒潜在的罪犯,也可以减少重复伤害的发生。
“学校应该进行将防范校园性侵害的措施制度化、日常化。”广州市海珠区启创社会工作发展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要明确幼儿园和学校尤其是法人代表在校园安全建设中的责任,以及失职和行为不当应当受到的惩戒和处罚。”
有专家指出。根据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规定,教育部门有责任从制度上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这就需要教育管理部门积极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教师培训和资源整合工作,建立校园性侵害防治体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基本权益。
长期关注性别教育的中山大学讲师柯倩婷说:“防范性侵害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落实到教材、教育方法和处理个案的每个细节之中,需要全社会一起参与。”
海南校长带女学生开房,安徽校长12年性侵9女童,贵州省威宁县新发乡两教师组织威胁学生到外地“卖处”……花季少女遭老师性侵的新闻屡见报端,这些事实无情地颠覆着教师“天、地、君、亲、师”的传统尊崇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现代定位。
从什么时候起,本应是“净土”的学校成了危险的地方?三尺讲台上的那个人竟然也成了学生和家长的防范对象?为何男老师猥亵强奸女生事件屡禁不止,而又藏匿许久?是什么让男教师肆无忌惮地摧残孩子?怎么做,才能守住校园这片净土?
老师性侵学生,师德沦丧
长期以来。中国学生对老师的认识都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老师就意味着是品德高尚、学识渊博的和善长者,学生对老师则应该是十分恭敬、尊崇有加的。教师这个职业是神圣的。而我们的教育又要求学生对老师绝对服从,大多数家长和学生对老师的行为不怀疑不反抗,根本不会想到老师中也可能有“坏人”。
当“猥亵”“奸淫”“性侵”等肮脏的词汇落在教师身上。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尤其是这些词汇侵犯的对象是学生、特别是未成年学生。更让人不由怒从心生。
一边是为人师表的老师。另一边却是被其惨无人道侵害的女童,强烈的反差,令人瞠目。
教师这一职业本身就对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然而有些为人师者,不以身作则维护社会道德伦理的秩序。反而破坏和践踏这种秩序,冲击道德底线,让一个无辜儿童遭受身心的伤痛,这对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心理发育将产生怎样的负面影响?
老师性侵女学生。首先肯定是师德出了问题。师德是衡量老师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韩愈在《师说》里将“师”定义为“传道授业解惑”,即“传道德,教学问,解疑惑”。首为“传道德”,在古传的是“孔孟程朱”圣人之道,在今则要教“善为善,恶为恶”的社会之理,因而“传道德”本就和老师的自身道德素质紧密联系在一起。教师没有了师德。我们便不敢期望他能传授给孩子们有益的东西。
时下师德沦丧,似乎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重建师德体系,是摆在我们时代和社会面前的大问题。
他们为何性侵自己的学生
古语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为什么为人师表的老师却将魔掌伸向无力反抗的孩子,为什么这些脆弱、天真、无辜的小孩屡屡受到摧残和侵害?
近年来,在教育系统内存在较为看重教学质量的现象。对教师全面素质的培育和考核力度上存在薄弱环节,一些教师不注重政治、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学习,不注重政治水准与为人师表等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缺乏正确的人生观、是非观,法制意识十分淡漠。
泛滥的色情文化对教师的诱惑非常大,再加上教师有着“传道、授业、解惑”的人类灵魂工程光环,他们的身份在学生和家长看来十分神圣。对社会具有掩护性,所以作案教师多选择对自己所教的女生下手,这样更省钱省事易得手。
少数家长监护不力或顾及孩子的“名声”而忍气吞声,发案后不愿报案;有的教师作案后甚至对被害人进行威胁。出事后用金钱收买他人或者撮合与己关系密切者做工作,拿钱“私了”
……种种养虎为患的做法让禽兽教师变本加厉。一次又一次肆无忌惮地作恶。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姑息纵容
校园性侵犯案件持续时间长、隐蔽深。多与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姑息纵容有关。
去年12月3日,网友微博爆料称,原阳县太平镇某中学教导主任致使一留守女生堕胎被刑拘。受害人家属在要求县教育局追究学校责任时遭雷人回应,教育局一位负责人告诉受害人家属,“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漫天野地里,你们是不是还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责任?”在记者采访该校老师时,老师称“希望你们媒体多做报道正面的事情,你看我们学校这么简陋,你们能报道报道吗?”
在安丘市一起老师性侵女学生案件中,当地教育部门竟然解释说“现在女孩子们一切正常。就像没有发生那件事情一样。这只是一个误会。”凤凰网评论员毛开云对“这只是一个误会”分析道:“对于这么一个丧失人性、长期作恶、糟蹋了这么多小学生、甚至糟蹋了两代人的禽兽不如的老家伙,教育部门为啥要说是误会呢?不外乎有四个目的:一是护短;二是哄骗;三是坑蒙;四是逃避。”
禽兽老师理应受到严惩,并被清理出教师队伍。但多地教育部门和出事学校的态度,让人心寒。
防治校园性侵不能止于事后严惩
来自高校、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表示,目前我国对于性侵害的处理,仅停留在事后处罚上,而这样的处罚又仅仅针对犯罪主体。缺乏对相关管理责任人的追究,以及对制度环境的反思和改善;校园性侵害防治的制度建设仍处于空白状态。
华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的李昀副教授说,针对儿童的伤害,预防先于一切,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既可以警醒潜在的罪犯,也可以减少重复伤害的发生。
“学校应该进行将防范校园性侵害的措施制度化、日常化。”广州市海珠区启创社会工作发展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要明确幼儿园和学校尤其是法人代表在校园安全建设中的责任,以及失职和行为不当应当受到的惩戒和处罚。”
有专家指出。根据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规定,教育部门有责任从制度上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这就需要教育管理部门积极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教师培训和资源整合工作,建立校园性侵害防治体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基本权益。
长期关注性别教育的中山大学讲师柯倩婷说:“防范性侵害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落实到教材、教育方法和处理个案的每个细节之中,需要全社会一起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