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强化措施推进2011年新农村建设

来源 :吉林农业·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onquil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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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化县强化六项措施推进2011年新农村建设。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做到工作落实到位。调整完善“县级领导联乡包村”,重点包保乡镇、村产业发展,特色村建设及晋档升级工作,完成年度目标,做到有变化、有成效、有发展。乡镇副乡级以上干部,每人都要包保一个重点村,要将包保村当年新农村建设重点发展项目纳入工作目标,年终作为述职考核的主要内容。村级干部要落实责任,将所保村屯项目完成情况与年末工资挂钩,奖优罚劣,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
   二是加强部门合作,集中投放项目资金。各部门要围绕县里确定的重点项目,集中投放使用项目资金。每个标兵村要在包保县领导的统一协调下,发挥各部门的作用,把各部门争取到的项目资金,科学规划,合理使用,集中投放到标兵村项目发展上,最大效益地发挥项目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县里列支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围墙、边沟翻新改造补助和环境保洁上;先进乡镇、先进帮扶单位、标兵村、先进村奖励上,集中有限财力,发挥最大效能。
   三是完善干部奖励待遇,发挥政策激励效能。认真落实《全县新农村建设标兵村党组织书记激励办法(试行)》。所在村年度内被评为新农村建设标兵村的村党组织书记,可参照副乡级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给予奖励,在下一年度由县乡财政按月开资。所在村连续五年被评为新农村建设标兵村的村党组织书记,可终身享受副乡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由县乡财政按月开资。其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期间,每年参照副乡级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执行;离开书记岗位后,参照《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副乡级非领导职务退休人员工资标准。
  四是深入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使农民真切认识到建设新农村是为农民谋福利的一项惠农工程,积极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自觉地担负起责任和义务。完善村规民约,强化约束功能,实行合理的奖惩,逐步形成一种表现好的受大家尊重,表现差的受大家谴责的社会氛围。每年各镇村要对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对好的要表彰奖励,进行广泛宣传;对不好的除按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罚外,还要进行曝光,督促其改进转化。
  五是区别类型层次,完善考核机制。对产业村、生态村、民俗村、旅游村制定考核细则,明确考核标准。新入标兵村要在全面达到“六化七个一”标准的前提下,又达到产业村、生态村、民俗村、旅游村其中一个类型的标准,方可命名标兵村。已命名标兵村在三年内不能达到产业村、生态村、民俗村、旅游村其中一个类型的标准,取消标兵村资格。
   六是深入开展帮扶,推动晋档升级。帮扶单位要帮助所在村谋划好发展思路、发展项目,做好招商引资、开展文化活动,以及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通过现场办公,协调项目、增加投入等措施,帮助所在村晋档升级,完成特色村当年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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