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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招考、安置等方面存在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工作衔接不够等问题,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规定》,从源头上强化对机关事业单位进入的把关监督,规范了人员调动、招考、录(聘)用、政策性安置等工作,有效配置编制资源.rn一、实行编制集中管理,进人编办把“总关”,当好“守门员”.切实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在人员管理中的龙头“把关”作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调整)、招考、录(聘)用、政策性安置人员等使用编制(领导职数)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专项报批.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增加人员,应在核定的编制内进行,并适当留出空余编制.对满编的单位要“先出后进”,对超编的单位“只出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