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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资产减值准则规定,(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为了探讨新准则实施前后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本文以2004年至2008年A股1433家上市公司为例,采用描述性统计和分布检验的方法作了实证分析。得出:在新准则颁布的当年,上市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较以前年度要小;新准则对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不是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