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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个世纪90年代计算机软件纳入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始,就被归为特殊的一类作品类型,从受保护的条件到权利内容、权利限制以及保护期限都不同于一般的文学艺术作品。因为软件作品本身的功能性,软件作品使用合同相应也有特别规定。云计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改变了原来软件作品的商业模式,从根本变革了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软件作品的使用方式(包括发行、复制、出租、信息网络传播),也改变了应用软件作品使用合同的性质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