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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的税收减免是现代国家和谐治理的重要制度。通过对非营利组织税收减免制度的学术史溯源,考察了20世纪国内外税收减免制度设计的各种理论,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当以分配正义与利益诱致为目标进行税收减免制度设计。针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税收减免制度现状存在的问题,借鉴英、美、日、德等国的立法经验,提出应当落实税收法定主义,扩大税收减免范围,从实质与形式上追求分配正义,并采取几种典型的利益诱致措施,例如开征遗产税、在营改增的视野中完善增值税减免制度等。以期通过诱致性的方式引导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公众主动从事公益事业,从而规范国家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分配校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