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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与市场在任何一个产业领域中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何处理好两者关系,并发挥其最大效益,是产业发展规划者必须思考和面对的重要问题。旅游产业亦是如此。本文在分析我国旅游产业市场化发展中的政府职能和市场作用的基础上,阐明其运行模式的选择应该以市场为基础,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效整合,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旅游产业;市场失灵;资源整合
作者简介:田兰(1976-),女,满族,吉林长春人,漳州师范学院管理科学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F5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9-0012-03
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成立国家旅游管理总局,到“九五”期间提出“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策略,我国旅游产业市场化发展模式已基本形成。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及市场作用的增减都发生了变化。不可避免的是“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如何处理好两者关系已是我国旅游产业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重要问题,探索政府与市场的有效整合途径对于科学发展我国旅游产业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及其局限
无论如何争论政府与市场在旅游产业市场化发展进程中的地位,政府在其中的作用都是不可忽视的。从“六五”期间我国将发展旅游业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统一领导、分散经营、政企分开”的多元管理模式,到“九五”期间提出“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策略,进而推出一系列促销政策,如“旅游黄金周”、“全国优秀旅游城市评选”、“旅游目的地展播”等,都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从宏观层面看,按照发展阶段论的观点,世界经合组织(OECD)旅游委员会提出政府参与旅游产业的发展可以分为3个阶段:启动阶段——催化剂;发展阶段——服务者;成熟阶段——协调者和中介者。这也阐释了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历程,符合我国的发展背景,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因此,有学者认为,我国旅游产业的市场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视作是政府主导下的旅游管理体制的演变史,是一种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这其中,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利用行政管理体制开拓旅游资源,提高国际竞争力;二是颁布一系列的法规和条例,规范行业制度,以确保我国旅游业健康的发展和运行;三是提供旅游产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提升国家整体形象,保持我国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四是承办旅游会展,向世界宣传我国的旅游资源。
不可否认的是,相对于市场,政府行为具有垄断性、强制性和权威性等特征,这也使政府的作用受到局限。比如,由于迫切获取部门利益而导致的投资过度,违背市场经济规律,最终造成“劳民伤财”的结果;政府干预企业经营,抑制和削弱旅游企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或是造成旅游市场的不正当竞争;政府在保障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社会环境方面存在偏颇;等等。当然,对于政府作用的不同观点也一直存有弊端,比如,将政府作用误解为“政府主宰”、“政府主财”、“政府全面干预”等。
二、市场作用及其失灵现象
市场作为配置旅游资源的基础性手段,是通过供求机制及相应的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一方面,如果某种旅游产品的供给超过了旅游客源需求,价格就会降低,反之,价格就会上涨;另一方面,价格也会影响旅游产业的供求关系,比如,旅游产品价格下降,客源就会增加,反之,就会减少。通过供求关系的不断平衡,市场优势也显现出来:一是优化资源配置;二是调节经济利益关系;三是传递经济信息。
上述功能决定了市场在旅游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着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但是,市场机制也不是万能的。由于旅游产业具有很多不确定性,从而造成了明显的市场失灵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信息不对称导致“劣品驱逐良品”现象。信息不对称是指买卖双方掌握的关于商品价格与质量的信息是不完全的,一方掌握全部或者绝大部分信息,而另一方无法掌握或者掌握不完全,从而使资源配置发生扭曲。旅游产业中,这种情况更为明显。旅游消费者在选购旅游产品,并到旅游目的地消费时,旅游企业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并行,但是,旅游者对旅游产品质量的综合印象只有到旅游结束后才能形成。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信息往往只能来自于旅游企业的介绍。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旅游者在众多旅游产品中无法分辩出优质产品和劣质产品,经常发生次品提供者反将优品提供者挤出市场,导致“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结果是市场自行无法调节和避免的。
追求无本利益而造成的“搭便车”现象。这种现象的发生源自于旅游产品的“公共性”,即游客的增加被所有旅游企业所享用,并不能对个别企业进行利益排斥。因此,每个旅游企业都希望利用别人的出资而从中获益,又不用支付任何费用。这种现象在旅游目的地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最为突出,其结果是由市场所提供的供给量大于产出量,这极大的限制了旅游产业发展。
过度竞争造成的“产业结构失衡”现象。产业过度竞争是指在平均利润较低的情况下,很多企业都陷入了赤字状态,但是,产业运行的生产要素仍不能从该行业退出,从而使低利润或亏损长期存在。对于旅游产业而言,由于我国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旅游产业规模急剧扩张,最终造成了产业结构失衡。
综上所述,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现象都是无法避免的,有时又是相互制约的。正如现代制度经济学家霍奇逊所说的,“一个纯粹的市场体系是行不通的,要正常运行必定渗透着国家的干预。”唯有将政府与市场有效的整合起来,这才是我国旅游产业市场化运行的最理想模式。
三、政府与市场的有效整合:我国旅游产业市场化的运行模式
(一)明确政府与市场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关系
就政府与市场在产业发展中的关系而言,一般有4种类型:一是相互替代,即两者是一种“非此即彼”和“此消彼长”的博弈关系,选择了政府发挥职能来获得一定的产出,就意味着必然放弃一定的市场作用,反之,选择市场,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获得一定的产出,就必须放弃一定的政府职能。二是相互补充,即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融合关系。在这种互补关系中,不存在政府一定排斥市场或者市场一定排斥政府的问题。两者互为对方有效产出的必要补充条件。三是完全排斥,即政府在某些领域永远做不了或做不好市场所能做得了或做得好的事情,只能通过完善对方而进行。四是共同失灵,即政府做不了或者做不好的事情,市场也做不了或做不好,或者两者共同作用也做不了或做不好。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往往呈现出与供求现象相反的行为:价格越上涨,投机需求越大。相反,价格越下跌,投机活动就越微弱。结果是,政府力量和市场自我调节都无法控制。
实践证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同一个产业领域内,在国家不同的发展时期,政府和市场也会在资源配置上显现出不同的作用和特征,两者会有不同的组合方式和作用边界。结合旅游产业的自身特征以及目前我国旅游产业的发展状况,笔者认为,此时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政府制定行业法规和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的职能是市场不可替代的,但是,这些职能的发挥会直接影响和制约市场作用的效果。如果政府制定行业法规和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有力,市场效率就比较好,反之,就比较低。
(二)政府与市场有效整合的基本思路
1、基本原则。(1)因地制宜。由于我国旅游产业发展具有地区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因此,对旅游资源的市场需求也是多样性的,政府介入的形式和方式也是多元化的。各地应根据不同的资源条件、市场需求、区位条件和社会发展需要来体现以市场为基础,以政府适当、适时的干预为前提来整合双方资源。(2)有效对接。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政府和市场都有自身的长处和不足,实现有效对接才是关键。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规划和政策支持。而实际情况是,如果单纯依靠市场的自行运作,会受到利益的驱使而造成旅游资源的过度开发。有效对接的关键是抛开部门利益,以大局为重,依托本地资源,构建具有特色化的对接方式。
2、在资源整合中,政府的干预和介入应当侧重以下方面:(1)通过税收等手段来调节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2)通过补贴和直接投资等方法促进旅游企业人力资本的积累及技术进步;(3)旅游目的地的形象推广;(4)为旅游企业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5)建立旅游产品信息系统和反不正当竞争,促进旅游市场的有序发展。
3、政府与市场有效整合的尝试。双方在合作经营目的地营销系统项目中具有显著优势,可以做一些实践性的尝试。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保证目的地营销系统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这有助于协调各方力量,使系统得以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市场中企业的参与增加了系统运行的灵活性,使其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和生命力。在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中引入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企业试运营,将是未来的一个发展发向,也是其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四、结论
政府与市场在我国旅游产业市场化进程中都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但是,“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也难以避免。因此,单纯依赖政府或仅仅依靠市场的模式都无法做到可持续发展。在克服双方失灵的过程中,双方都有各自的优势,这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博弈关系而非排斥关系,能够形成有效对接。目前,尽管我国旅游产业的市场化规模己经形成,但不是所有市场领域均能达到最优的资源配置状态,政府的适当干预是必不可少的。
政府与市场在产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强弱及其关系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话题。每个产业都有自身的特点,体现在旅游产业中,我们不能因为某一方失灵就否认其作用,更不能简单地让另一方来替代它。唯有将双方资源有效整合后,才能够最终实现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责任编辑:云馨)
参考文献:
[1] 张辉等.转型时期中国旅游产业环境、制度与模式研究[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5.
[2] 宋振春.当代中国旅游发展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3] 李伟清.我国旅游产业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职能探析[J].旅游科学,2002,(01).
[4] 吴忠军、李友亮.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政府参与和市场行为关系分析[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02).
[5] 王起静.市场作用、政府行为与我国旅游产业的发展[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5,(01).
[6] 熊元斌、朱静.论旅游发展中的有限型政府主导模式[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11).
[7] 章勇刚.政府与市场合作: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的最佳运营模式[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2).
关键词:旅游产业;市场失灵;资源整合
作者简介:田兰(1976-),女,满族,吉林长春人,漳州师范学院管理科学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F5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9-0012-03
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成立国家旅游管理总局,到“九五”期间提出“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策略,我国旅游产业市场化发展模式已基本形成。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职能的转变及市场作用的增减都发生了变化。不可避免的是“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如何处理好两者关系已是我国旅游产业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重要问题,探索政府与市场的有效整合途径对于科学发展我国旅游产业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及其局限
无论如何争论政府与市场在旅游产业市场化发展进程中的地位,政府在其中的作用都是不可忽视的。从“六五”期间我国将发展旅游业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统一领导、分散经营、政企分开”的多元管理模式,到“九五”期间提出“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策略,进而推出一系列促销政策,如“旅游黄金周”、“全国优秀旅游城市评选”、“旅游目的地展播”等,都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从宏观层面看,按照发展阶段论的观点,世界经合组织(OECD)旅游委员会提出政府参与旅游产业的发展可以分为3个阶段:启动阶段——催化剂;发展阶段——服务者;成熟阶段——协调者和中介者。这也阐释了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历程,符合我国的发展背景,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因此,有学者认为,我国旅游产业的市场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视作是政府主导下的旅游管理体制的演变史,是一种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这其中,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利用行政管理体制开拓旅游资源,提高国际竞争力;二是颁布一系列的法规和条例,规范行业制度,以确保我国旅游业健康的发展和运行;三是提供旅游产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提升国家整体形象,保持我国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四是承办旅游会展,向世界宣传我国的旅游资源。
不可否认的是,相对于市场,政府行为具有垄断性、强制性和权威性等特征,这也使政府的作用受到局限。比如,由于迫切获取部门利益而导致的投资过度,违背市场经济规律,最终造成“劳民伤财”的结果;政府干预企业经营,抑制和削弱旅游企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或是造成旅游市场的不正当竞争;政府在保障生态旅游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社会环境方面存在偏颇;等等。当然,对于政府作用的不同观点也一直存有弊端,比如,将政府作用误解为“政府主宰”、“政府主财”、“政府全面干预”等。
二、市场作用及其失灵现象
市场作为配置旅游资源的基础性手段,是通过供求机制及相应的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一方面,如果某种旅游产品的供给超过了旅游客源需求,价格就会降低,反之,价格就会上涨;另一方面,价格也会影响旅游产业的供求关系,比如,旅游产品价格下降,客源就会增加,反之,就会减少。通过供求关系的不断平衡,市场优势也显现出来:一是优化资源配置;二是调节经济利益关系;三是传递经济信息。
上述功能决定了市场在旅游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着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但是,市场机制也不是万能的。由于旅游产业具有很多不确定性,从而造成了明显的市场失灵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信息不对称导致“劣品驱逐良品”现象。信息不对称是指买卖双方掌握的关于商品价格与质量的信息是不完全的,一方掌握全部或者绝大部分信息,而另一方无法掌握或者掌握不完全,从而使资源配置发生扭曲。旅游产业中,这种情况更为明显。旅游消费者在选购旅游产品,并到旅游目的地消费时,旅游企业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并行,但是,旅游者对旅游产品质量的综合印象只有到旅游结束后才能形成。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信息往往只能来自于旅游企业的介绍。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旅游者在众多旅游产品中无法分辩出优质产品和劣质产品,经常发生次品提供者反将优品提供者挤出市场,导致“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结果是市场自行无法调节和避免的。
追求无本利益而造成的“搭便车”现象。这种现象的发生源自于旅游产品的“公共性”,即游客的增加被所有旅游企业所享用,并不能对个别企业进行利益排斥。因此,每个旅游企业都希望利用别人的出资而从中获益,又不用支付任何费用。这种现象在旅游目的地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最为突出,其结果是由市场所提供的供给量大于产出量,这极大的限制了旅游产业发展。
过度竞争造成的“产业结构失衡”现象。产业过度竞争是指在平均利润较低的情况下,很多企业都陷入了赤字状态,但是,产业运行的生产要素仍不能从该行业退出,从而使低利润或亏损长期存在。对于旅游产业而言,由于我国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旅游产业规模急剧扩张,最终造成了产业结构失衡。
综上所述,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现象都是无法避免的,有时又是相互制约的。正如现代制度经济学家霍奇逊所说的,“一个纯粹的市场体系是行不通的,要正常运行必定渗透着国家的干预。”唯有将政府与市场有效的整合起来,这才是我国旅游产业市场化运行的最理想模式。
三、政府与市场的有效整合:我国旅游产业市场化的运行模式
(一)明确政府与市场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关系
就政府与市场在产业发展中的关系而言,一般有4种类型:一是相互替代,即两者是一种“非此即彼”和“此消彼长”的博弈关系,选择了政府发挥职能来获得一定的产出,就意味着必然放弃一定的市场作用,反之,选择市场,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获得一定的产出,就必须放弃一定的政府职能。二是相互补充,即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融合关系。在这种互补关系中,不存在政府一定排斥市场或者市场一定排斥政府的问题。两者互为对方有效产出的必要补充条件。三是完全排斥,即政府在某些领域永远做不了或做不好市场所能做得了或做得好的事情,只能通过完善对方而进行。四是共同失灵,即政府做不了或者做不好的事情,市场也做不了或做不好,或者两者共同作用也做不了或做不好。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往往呈现出与供求现象相反的行为:价格越上涨,投机需求越大。相反,价格越下跌,投机活动就越微弱。结果是,政府力量和市场自我调节都无法控制。
实践证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同一个产业领域内,在国家不同的发展时期,政府和市场也会在资源配置上显现出不同的作用和特征,两者会有不同的组合方式和作用边界。结合旅游产业的自身特征以及目前我国旅游产业的发展状况,笔者认为,此时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政府制定行业法规和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的职能是市场不可替代的,但是,这些职能的发挥会直接影响和制约市场作用的效果。如果政府制定行业法规和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有力,市场效率就比较好,反之,就比较低。
(二)政府与市场有效整合的基本思路
1、基本原则。(1)因地制宜。由于我国旅游产业发展具有地区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因此,对旅游资源的市场需求也是多样性的,政府介入的形式和方式也是多元化的。各地应根据不同的资源条件、市场需求、区位条件和社会发展需要来体现以市场为基础,以政府适当、适时的干预为前提来整合双方资源。(2)有效对接。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政府和市场都有自身的长处和不足,实现有效对接才是关键。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规划和政策支持。而实际情况是,如果单纯依靠市场的自行运作,会受到利益的驱使而造成旅游资源的过度开发。有效对接的关键是抛开部门利益,以大局为重,依托本地资源,构建具有特色化的对接方式。
2、在资源整合中,政府的干预和介入应当侧重以下方面:(1)通过税收等手段来调节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2)通过补贴和直接投资等方法促进旅游企业人力资本的积累及技术进步;(3)旅游目的地的形象推广;(4)为旅游企业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5)建立旅游产品信息系统和反不正当竞争,促进旅游市场的有序发展。
3、政府与市场有效整合的尝试。双方在合作经营目的地营销系统项目中具有显著优势,可以做一些实践性的尝试。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保证目的地营销系统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这有助于协调各方力量,使系统得以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市场中企业的参与增加了系统运行的灵活性,使其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和生命力。在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中引入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企业试运营,将是未来的一个发展发向,也是其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四、结论
政府与市场在我国旅游产业市场化进程中都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但是,“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也难以避免。因此,单纯依赖政府或仅仅依靠市场的模式都无法做到可持续发展。在克服双方失灵的过程中,双方都有各自的优势,这在客观上形成了一种博弈关系而非排斥关系,能够形成有效对接。目前,尽管我国旅游产业的市场化规模己经形成,但不是所有市场领域均能达到最优的资源配置状态,政府的适当干预是必不可少的。
政府与市场在产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强弱及其关系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话题。每个产业都有自身的特点,体现在旅游产业中,我们不能因为某一方失灵就否认其作用,更不能简单地让另一方来替代它。唯有将双方资源有效整合后,才能够最终实现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责任编辑:云馨)
参考文献:
[1] 张辉等.转型时期中国旅游产业环境、制度与模式研究[M].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5.
[2] 宋振春.当代中国旅游发展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3] 李伟清.我国旅游产业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职能探析[J].旅游科学,2002,(01).
[4] 吴忠军、李友亮.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政府参与和市场行为关系分析[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02).
[5] 王起静.市场作用、政府行为与我国旅游产业的发展[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5,(01).
[6] 熊元斌、朱静.论旅游发展中的有限型政府主导模式[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11).
[7] 章勇刚.政府与市场合作: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的最佳运营模式[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