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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2019年1月,国家卫建委印发《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等6省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重点为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出院后患者、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医疗护理服务.12月1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惠及更多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