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惯例与国际习惯的概念界分及现实考察

来源 :国际法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andsomeboywp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翻译用语和不同学科概念使用的问题,国际惯例与国际习惯的概念界分有时并不明确。在国际公法领域,国际惯例是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的\"通例\";国际习惯是国家间具有法律确信的不成文实践,是正式的国际法渊源。但早期的国际公法学界经常混淆国际惯例和国际习惯的用语和概念。在国际私法领域,国际惯例和国际习惯皆指不具有法律确信的国际商事惯例。在国际经济法领域,国际惯例和国际习惯的用语表达大致等同于国际私法中的概念表述,主要是指国际经贸关系中的国际商事惯例。国际私法中的国际惯例可以通过纳入合同从而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
其他文献
音乐剧是将戏剧、音乐、舞蹈结合起来的一种演出形式,要求表演者将声乐技能和舞蹈技能相融合,通过高超的表演技巧塑造剧中角色、传达剧情内容、展示作品情感和思想。随着社会审美需求的变化,人们的艺术鉴赏能力不断提高,对舞台表演的难度要求也有所提升,声乐和舞蹈的融合发展成为当今时代较为热门的艺术表演形式。文章从声乐和舞蹈在音乐剧中融合的重要性入手,分析声乐艺术与舞蹈艺术相融合对音乐剧的作用,并对音乐剧舞台表演艺术的发展指明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