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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分析某工地15号楼未达到设计要求抗压承载力极限值的原因,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对14号和15号楼两栋临近建筑物试桩试验结果进行了分析,试验结果表明:15号楼6根试桩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差异较大,其土层分布与14号楼有差异,桩端持力层承载力较差,后注浆效果较差。在工程桩施工前必须先进行前期设计试桩静载试验,以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避免不良情况发生。
关键词: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土层分布;持力层;桩端后注浆
1 工程概况
该项目地块位于京杭大运河边惠山北侧,建筑物为14号和15号两栋15层小高层住宅,工程重要等级为一级,场地复杂程度为中等,地基复杂程度为中等,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基础类型桩筏基础,桩型为钻孔灌注桩,试桩桩径为600 mm,有效桩长为22 m,设计桩长为19 m,设计单桩抗压承载力极限值为3300kN,试桩最大加载值为3800 kN,采用桩端后注浆施工工艺。
2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本次共对14号楼3根和15号楼6根试桩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其中14号楼3根试桩均加载至设计要求最大加载量3800kN,在各级荷载作用下均能达到稳定。15#楼SZ1~SZ3为第一批次,上部3m为淤泥质粉质粘土,桩侧摩阻力值为55kN,三根试桩的抗压承载力极限值检测结果均未达到设计要求,且相差较大。后以SZ4~SZ6作为第二批次试桩,这三根试桩为开挖后接桩至地表再进行试桩进行静载抗压试验,检测结果与第一批次试桩相近,也未达到设计要求。15#楼检测试桩位置示意图如图1所示。
3试验结果及原因分析
15号楼6根试桩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差异性较大,具体检测数据和试验曲线如表1和图2所示。极差760kN超过平均值2254kN的30%,根据第4.4.3条条文说明,去掉最高值2605kN后,极差625kN不超过平均值2184kN的30%,因此设计桩长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取2184kN,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取1092kN。
14号和15号楼为临近建筑物,土层分布相似,设计桩型相同,但最终试桩静载抗压试验结果相差较大,为找到具体原因分析问题所在,后请两家勘察单位对15号楼建筑进行了补充勘察。典型的工程地质剖面图如图3所示。
3.1土层分布差异
根据原勘察报告工程地质剖面图显示,15号楼场地地表检测时表层土已挖去3m,故存在约3.6米杂填土,而14号楼地表桩顶部土层为工程性质良好的黏土,因此将14号楼和15楼定为相同的最大加载值欠妥,15号楼应比14号楼小一些。
15号楼工程桩设计标高为-3.10m,从工程地质剖面图可看出桩身主要位于4层粉土夹粉砂和5层粉砂夹粉土,由原勘察单位和补勘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对比发现,原勘察单提出的4层粉土夹粉砂和5层粉砂夹粉土的桩基设计参数值较补勘单位均偏大,4层粉土夹粉砂偏大约22%,5层粉砂夹粉土偏大约36.3%~50%。原勘察单位和两家补勘单位的桩基设计参数如表2所示。
3.2持力层差错
此外对比工程地质剖面图可发现,15号楼北侧补勘单位在桩底位置均存在6层粉质粘土薄层,而原勘察报告中未提出有该土层,当持力层位于6层粉质粘土时,桩端阻力值较5层粉砂夹粉土应明显偏小,而桩端后注浆效果也会明显降低,这都也将导致单桩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减小。而14号楼的持力层为于5层粉砂夹粉土,且桩端往上约13米均位于该层土,桩端阻力和桩端后注浆效果都将显著提高。
3.3后注浆效果较差
其中SZ3、SZ5和SZ6位于拟建建筑物北侧,单桩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分别为1845kN、2280kN和2280kN,远低于原勘察单位计算所得不考虑桩端后注浆极限值2650.2kN,与补勘单位计算所得极限值1916.0kN和1976.9kN较为接近,SZ5和SZ6考虑部分桩端后注浆作用,与实际检测结果较为相符。
SZ1、SZ2和SZ4位于拟建建筑物南侧,单桩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分别为2045kN、2605kN和2470kN,均低于原勘察单位计算所得不考虑桩端后注浆极限值2605.9kN,补勘单位计算所得极限值2126.2kN和2116.1kN,考虑部分桩端后注浆作用,与实际检测结果较为相符。
5层粉砂夹粉土的桩侧力增强系数为1.4,端阻力增强系数为2.4,根据补勘单位提供的桩基设计参数,考虑桩端后注浆效果的单桩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北侧分别为2927.5kN和2986.5kN,南侧分别为3257.1 kN和3373.1kN,可以看出均远大于实际检测结果,由此可见桩端后注浆效果并不理想,承载力提升效果不大,桩端后注浆的施工工艺存在问题。根据桩基设计参数计算得到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如见表3。
4 处理方案
考虑到前期全部工程桩已经施工完毕,最终只能通过补桩的方式進行处理,经设计调整后,原工程桩总数为59根,在该建筑物相应位置共补桩55根,工程桩总数几乎增加1倍。设计桩长单桩抗压承载力极限值由原来的3300kN降低至为1900kN,该值不考虑先前桩端后注浆工艺对承载力的提升效果。补桩后随机选择了6根工程桩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结果均能满足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1900kN设计要求。
5 结论
本文分析了两栋临近建筑物采用相同桩型,但是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差异较大的原因,通过补勘单位和原勘察单位提供勘察报告的对比,从土层参数分布、持力层差异和后注浆效果三方面进行分析。
本文案例将前期试桩和工程验收桩的静载试验同时检测,试验结果发现承载力极限值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此时工程桩已全部完毕,只能通过补桩进行处理,不但工期延误且经济成本大增。因此,在工程桩施工前必须先进行前期设计试桩静载试验,以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尤其是对于采用后注浆工艺的钻孔灌注桩。若承载力极限值不能达到设计值时及时调整设计方案,避免本文所述的情况。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编写组. JGJ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4
2)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253:2009基桩孔内摄像检测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9
作者简介:张国忠(1965-),男,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主要从事岩土工程方面工作。
关键词: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土层分布;持力层;桩端后注浆
1 工程概况
该项目地块位于京杭大运河边惠山北侧,建筑物为14号和15号两栋15层小高层住宅,工程重要等级为一级,场地复杂程度为中等,地基复杂程度为中等,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基础类型桩筏基础,桩型为钻孔灌注桩,试桩桩径为600 mm,有效桩长为22 m,设计桩长为19 m,设计单桩抗压承载力极限值为3300kN,试桩最大加载值为3800 kN,采用桩端后注浆施工工艺。
2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本次共对14号楼3根和15号楼6根试桩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其中14号楼3根试桩均加载至设计要求最大加载量3800kN,在各级荷载作用下均能达到稳定。15#楼SZ1~SZ3为第一批次,上部3m为淤泥质粉质粘土,桩侧摩阻力值为55kN,三根试桩的抗压承载力极限值检测结果均未达到设计要求,且相差较大。后以SZ4~SZ6作为第二批次试桩,这三根试桩为开挖后接桩至地表再进行试桩进行静载抗压试验,检测结果与第一批次试桩相近,也未达到设计要求。15#楼检测试桩位置示意图如图1所示。
3试验结果及原因分析
15号楼6根试桩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差异性较大,具体检测数据和试验曲线如表1和图2所示。极差760kN超过平均值2254kN的30%,根据第4.4.3条条文说明,去掉最高值2605kN后,极差625kN不超过平均值2184kN的30%,因此设计桩长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取2184kN,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取1092kN。
14号和15号楼为临近建筑物,土层分布相似,设计桩型相同,但最终试桩静载抗压试验结果相差较大,为找到具体原因分析问题所在,后请两家勘察单位对15号楼建筑进行了补充勘察。典型的工程地质剖面图如图3所示。
3.1土层分布差异
根据原勘察报告工程地质剖面图显示,15号楼场地地表检测时表层土已挖去3m,故存在约3.6米杂填土,而14号楼地表桩顶部土层为工程性质良好的黏土,因此将14号楼和15楼定为相同的最大加载值欠妥,15号楼应比14号楼小一些。
15号楼工程桩设计标高为-3.10m,从工程地质剖面图可看出桩身主要位于4层粉土夹粉砂和5层粉砂夹粉土,由原勘察单位和补勘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对比发现,原勘察单提出的4层粉土夹粉砂和5层粉砂夹粉土的桩基设计参数值较补勘单位均偏大,4层粉土夹粉砂偏大约22%,5层粉砂夹粉土偏大约36.3%~50%。原勘察单位和两家补勘单位的桩基设计参数如表2所示。
3.2持力层差错
此外对比工程地质剖面图可发现,15号楼北侧补勘单位在桩底位置均存在6层粉质粘土薄层,而原勘察报告中未提出有该土层,当持力层位于6层粉质粘土时,桩端阻力值较5层粉砂夹粉土应明显偏小,而桩端后注浆效果也会明显降低,这都也将导致单桩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减小。而14号楼的持力层为于5层粉砂夹粉土,且桩端往上约13米均位于该层土,桩端阻力和桩端后注浆效果都将显著提高。
3.3后注浆效果较差
其中SZ3、SZ5和SZ6位于拟建建筑物北侧,单桩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分别为1845kN、2280kN和2280kN,远低于原勘察单位计算所得不考虑桩端后注浆极限值2650.2kN,与补勘单位计算所得极限值1916.0kN和1976.9kN较为接近,SZ5和SZ6考虑部分桩端后注浆作用,与实际检测结果较为相符。
SZ1、SZ2和SZ4位于拟建建筑物南侧,单桩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分别为2045kN、2605kN和2470kN,均低于原勘察单位计算所得不考虑桩端后注浆极限值2605.9kN,补勘单位计算所得极限值2126.2kN和2116.1kN,考虑部分桩端后注浆作用,与实际检测结果较为相符。
5层粉砂夹粉土的桩侧力增强系数为1.4,端阻力增强系数为2.4,根据补勘单位提供的桩基设计参数,考虑桩端后注浆效果的单桩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北侧分别为2927.5kN和2986.5kN,南侧分别为3257.1 kN和3373.1kN,可以看出均远大于实际检测结果,由此可见桩端后注浆效果并不理想,承载力提升效果不大,桩端后注浆的施工工艺存在问题。根据桩基设计参数计算得到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如见表3。
4 处理方案
考虑到前期全部工程桩已经施工完毕,最终只能通过补桩的方式進行处理,经设计调整后,原工程桩总数为59根,在该建筑物相应位置共补桩55根,工程桩总数几乎增加1倍。设计桩长单桩抗压承载力极限值由原来的3300kN降低至为1900kN,该值不考虑先前桩端后注浆工艺对承载力的提升效果。补桩后随机选择了6根工程桩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结果均能满足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1900kN设计要求。
5 结论
本文分析了两栋临近建筑物采用相同桩型,但是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差异较大的原因,通过补勘单位和原勘察单位提供勘察报告的对比,从土层参数分布、持力层差异和后注浆效果三方面进行分析。
本文案例将前期试桩和工程验收桩的静载试验同时检测,试验结果发现承载力极限值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此时工程桩已全部完毕,只能通过补桩进行处理,不但工期延误且经济成本大增。因此,在工程桩施工前必须先进行前期设计试桩静载试验,以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尤其是对于采用后注浆工艺的钻孔灌注桩。若承载力极限值不能达到设计值时及时调整设计方案,避免本文所述的情况。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编写组. JGJ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4
2)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253:2009基桩孔内摄像检测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9
作者简介:张国忠(1965-),男,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主要从事岩土工程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