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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房地产税制中的一部分,房产税可以为政府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它税基大,是地方财政的优良税种。我国于2011年在重庆和上海试点房产税,但是制度尚不成熟。本文选取了房产税制度成熟的国家(以美国,日本,韩国,德国为代表)进行比较,对上海和重庆试点情况和效果进行分析。通过对比,总结国内两个城市制度的不足与缺陷。现如今我国房地产调控已经到了一个即将转变的时候,作为调控的主要方法之一,房产税的推进将会为房产交易、保有等不同环节进行调整,推动房地产市场调控向市场、经济的手段方向的转变。作为房地产税中的主要部分,房产税的完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对房产税制度完善之后,适时地进行推广。目前在我国房产税收入尚不属于主要财政收入,推广之后令房产税起到应有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