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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四川省委根据党中央的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向全省各级党组织提出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十条措施。这是落实从严治党方针的一个重要举措,需要我们认真理解和贯彻。
对干部的管理,重在“从严”
从严治党,这是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同时,从严治党也是中国共产党保持和发展自身先进性的一个基本条件,是党真正赢得社会及广大民众信任的一个基本保证,也是我党区别于其他许多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从严治党如此重要,就理应贯彻到包括干部管理在内的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
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所谓“严”,是一个相对的标准,即对党员的要求应比对普通民众的要求更严格,对共产党员的道德标准即纪律约束要比其他政党、团体更严明,对党内违法乱纪案件的处理要比对一般问题的处理更严肃,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问题的处理应当比对一般党员问题的处理更严厉。如果做不到这些,从严治党就失去了自身特定的、特殊的意义和价值。强化对干部的管理,涉及到若干具体的方面,包括许多具体的管理工作、行为规范、制度保障、奖惩激励等等,但贯彻其中的,理应是“从严”二字。概括地讲,这是由干部在党和人民事业中的关键作用、在党内生活及社会生活中的表率作用所决定的。试想一下,如果在干部管理上标准不高、措施不硬、奖惩不明、宽严皆误,甚至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党内外积怨甚多的问题听之任之、束手无策,就必然会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因此,从严管理干部,是党的建设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在任何时候都不可须臾松懈的大事。
具体来讲,对干部管理,应当如何坚持和体现从严治党的方针呢?省委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从特定的层面上回答了这个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严”,即:
第一,要求要严。“十条”根据党面临的新形势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对干部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包括: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开拓创新能力、提升领导工作水平;强化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积极倡导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作风;教育引导干部把感情贴在民心民意上、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工作落在求真务实上、把成绩记在集体努力上、把重心放在增强党性上。
第二,教育要严。从严管理干部,教育是前提,党历来不赞成对干部不教而诛。“十条”注重了教育在从严管理干部中的作用,并注重对教育的具体化,例如:强调要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切实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把对干部的谈心谈话这种特殊的教育方式作为防微杜渐、反腐倡廉的重要方法,尤其是谈心谈话要注重剖析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通过经常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对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和避免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强调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在干部队伍尤其是领导班子中营造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进行自我教育的良好氛围。
第三,制度要严。从严管理干部,制度是规范、是保障。“十条”的一个引人注目之处,就是从新的实际出发,确立了从严管理干部的一些制度性举措。例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并特别强调,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而且还规定了对不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应报告而未报告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十条”还提出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任中审计试点,建立健全干部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制度,保证民意调查的独立性和真实性。这些都是在干部管理上与时俱进的体现。
第四,考核评价及相应处理要严。这是从严管理干部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广大干部及党内外群众分外关注的一个环节。对此,“十条”提出:要按照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体现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的分类考核评价办法,提高考核评价质量,用好考核评价结果。并特别强调,对干部的考核评价及相应处理,要坚持信息公开,强化组织调整,严格责任追究,同时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干部相结合。
从严管理干部,关键在制度创新
从严管理干部,是我们在党的建设上应当始终清醒坚持的原则,但原则的先进性并不能必然产生出现实的先进性。直面现实,在党内生活及党的建设中,这个原则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及对一些人和事的处理上,贯彻得不那么好,不那么到位,不那么令人信服,以致于在党内外产生了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究其原因,固然有体制层面的缺陷、有复杂的利益关系的掣肘、有一些有形无形的思想障碍、有腐败分子沆瀣一气等因素困扰着阻碍着从严治党的进程,但在从严管理干部上缺乏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基本原因。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不应只是共产党人的自我标榜,而应是取信于民的实实在在的实践,而这个实践正强烈呼唤着制度创新。对“十条”的贯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各地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在从严管理干部上的富有实效的制度创新。如果对“十条”只是一般性地学一学、一般号召地讲一讲、照本宣科似地做一做,而缺乏在“十条”的指导下进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制度创新,那就难以提高从严管理干部的水平。应当说,目前在从严管理干部上,制度创新的空间仍然是很大的。
例如,“十条”在多处强调要开展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从严管理干部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目前在党内开展批评难,却是一个不争的现实。在这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是可以有所作为的,这包括建立党代会的批评制度。较长时期以来,从上到下,几乎各级党代会都稀有批评、难有批评,长此以往,实在令人堪忧!许多党员都期望在党代会上开创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新气象,并进而推向全党。这就需要从召开党代会的指导思想上、会议的主报告上、会议程序的设计上、大会发言的安排上、会议的询问及质询上、党代表的权利义务包括发言免责上、会前征集党员意见上、扩大会议的公开性上等若干方面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规定,并切实加以贯彻。还有,建立党内公开批评的制度,使得党员群众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批评,尤其是对党内不正之风及腐败现象的批评能够随时地、公开地进行,改变目前这类批评往往只能在狭小范围和事后进行、缺乏应有的震慑力量和作用的倾向。特别是,要大力创设有利于党员开展批评的条件及制度,这包括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的制度建设、推进党务公开的制度建设、保障党员批评权利的制度建设、建立党内批评园地、建立党内批评回复等制度。
“十条”强调了加强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这对从严管理干部至关重要。尽管我们强调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已经讲了多年,但无须讳言,实际效果却并不怎么好,这就需要认真反思我们的一些具体思路和做法。我们往往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内部,强调“党内监督是最重要的监督”,强调“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但对来自外部的监督,诸如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人民主体的监督包括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这样的行之有效的制度监督,则顾虑重重,真正过硬的措施很少,因而监督的效果很差。因此,在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上,还应完善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
“十条”强调了对干部的教育问题,这对从严管理干部也是非常重要的。回顾历史、直面现实,在党内教育上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多年来党内一直严重缺乏对干部进行反对特权的教育,在党内林林总总的教育中,反对特权的教育一直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状态。这是导致目前在一部分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特权意识泛滥、特权行为丛生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的讲话中特别强调: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细细思考,贯穿其中的,就是要在领导干部中强化反对特权的意识。这一点,对于当前的党内生活实际,对于从严管理干部,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为此,需要切实把在党内进行反对特权的教育规范化、制度化。这包括把反对特权的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范畴,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为党内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成为各级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党校学习、党性修养、自查自纠的重要内容,从而不断在干部队伍中营造反对特权的浓厚氛围。(作者系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教授)
对干部的管理,重在“从严”
从严治党,这是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同时,从严治党也是中国共产党保持和发展自身先进性的一个基本条件,是党真正赢得社会及广大民众信任的一个基本保证,也是我党区别于其他许多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从严治党如此重要,就理应贯彻到包括干部管理在内的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
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所谓“严”,是一个相对的标准,即对党员的要求应比对普通民众的要求更严格,对共产党员的道德标准即纪律约束要比其他政党、团体更严明,对党内违法乱纪案件的处理要比对一般问题的处理更严肃,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问题的处理应当比对一般党员问题的处理更严厉。如果做不到这些,从严治党就失去了自身特定的、特殊的意义和价值。强化对干部的管理,涉及到若干具体的方面,包括许多具体的管理工作、行为规范、制度保障、奖惩激励等等,但贯彻其中的,理应是“从严”二字。概括地讲,这是由干部在党和人民事业中的关键作用、在党内生活及社会生活中的表率作用所决定的。试想一下,如果在干部管理上标准不高、措施不硬、奖惩不明、宽严皆误,甚至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党内外积怨甚多的问题听之任之、束手无策,就必然会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因此,从严管理干部,是党的建设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在任何时候都不可须臾松懈的大事。
具体来讲,对干部管理,应当如何坚持和体现从严治党的方针呢?省委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从特定的层面上回答了这个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严”,即:
第一,要求要严。“十条”根据党面临的新形势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对干部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这包括: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开拓创新能力、提升领导工作水平;强化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积极倡导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作风;教育引导干部把感情贴在民心民意上、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工作落在求真务实上、把成绩记在集体努力上、把重心放在增强党性上。
第二,教育要严。从严管理干部,教育是前提,党历来不赞成对干部不教而诛。“十条”注重了教育在从严管理干部中的作用,并注重对教育的具体化,例如:强调要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切实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把对干部的谈心谈话这种特殊的教育方式作为防微杜渐、反腐倡廉的重要方法,尤其是谈心谈话要注重剖析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通过经常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对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和避免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强调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在干部队伍尤其是领导班子中营造开展积极思想斗争、进行自我教育的良好氛围。
第三,制度要严。从严管理干部,制度是规范、是保障。“十条”的一个引人注目之处,就是从新的实际出发,确立了从严管理干部的一些制度性举措。例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并特别强调,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而且还规定了对不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应报告而未报告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十条”还提出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任中审计试点,建立健全干部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制度,保证民意调查的独立性和真实性。这些都是在干部管理上与时俱进的体现。
第四,考核评价及相应处理要严。这是从严管理干部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广大干部及党内外群众分外关注的一个环节。对此,“十条”提出:要按照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要求,积极探索体现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的分类考核评价办法,提高考核评价质量,用好考核评价结果。并特别强调,对干部的考核评价及相应处理,要坚持信息公开,强化组织调整,严格责任追究,同时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干部相结合。
从严管理干部,关键在制度创新
从严管理干部,是我们在党的建设上应当始终清醒坚持的原则,但原则的先进性并不能必然产生出现实的先进性。直面现实,在党内生活及党的建设中,这个原则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及对一些人和事的处理上,贯彻得不那么好,不那么到位,不那么令人信服,以致于在党内外产生了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究其原因,固然有体制层面的缺陷、有复杂的利益关系的掣肘、有一些有形无形的思想障碍、有腐败分子沆瀣一气等因素困扰着阻碍着从严治党的进程,但在从严管理干部上缺乏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基本原因。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不应只是共产党人的自我标榜,而应是取信于民的实实在在的实践,而这个实践正强烈呼唤着制度创新。对“十条”的贯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各地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在从严管理干部上的富有实效的制度创新。如果对“十条”只是一般性地学一学、一般号召地讲一讲、照本宣科似地做一做,而缺乏在“十条”的指导下进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制度创新,那就难以提高从严管理干部的水平。应当说,目前在从严管理干部上,制度创新的空间仍然是很大的。
例如,“十条”在多处强调要开展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从严管理干部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目前在党内开展批评难,却是一个不争的现实。在这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是可以有所作为的,这包括建立党代会的批评制度。较长时期以来,从上到下,几乎各级党代会都稀有批评、难有批评,长此以往,实在令人堪忧!许多党员都期望在党代会上开创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新气象,并进而推向全党。这就需要从召开党代会的指导思想上、会议的主报告上、会议程序的设计上、大会发言的安排上、会议的询问及质询上、党代表的权利义务包括发言免责上、会前征集党员意见上、扩大会议的公开性上等若干方面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规定,并切实加以贯彻。还有,建立党内公开批评的制度,使得党员群众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批评,尤其是对党内不正之风及腐败现象的批评能够随时地、公开地进行,改变目前这类批评往往只能在狭小范围和事后进行、缺乏应有的震慑力量和作用的倾向。特别是,要大力创设有利于党员开展批评的条件及制度,这包括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的制度建设、推进党务公开的制度建设、保障党员批评权利的制度建设、建立党内批评园地、建立党内批评回复等制度。
“十条”强调了加强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这对从严管理干部至关重要。尽管我们强调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已经讲了多年,但无须讳言,实际效果却并不怎么好,这就需要认真反思我们的一些具体思路和做法。我们往往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内部,强调“党内监督是最重要的监督”,强调“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但对来自外部的监督,诸如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人民主体的监督包括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这样的行之有效的制度监督,则顾虑重重,真正过硬的措施很少,因而监督的效果很差。因此,在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上,还应完善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
“十条”强调了对干部的教育问题,这对从严管理干部也是非常重要的。回顾历史、直面现实,在党内教育上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多年来党内一直严重缺乏对干部进行反对特权的教育,在党内林林总总的教育中,反对特权的教育一直处于一种边缘化的状态。这是导致目前在一部分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特权意识泛滥、特权行为丛生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的讲话中特别强调: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细细思考,贯穿其中的,就是要在领导干部中强化反对特权的意识。这一点,对于当前的党内生活实际,对于从严管理干部,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为此,需要切实把在党内进行反对特权的教育规范化、制度化。这包括把反对特权的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范畴,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为党内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成为各级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党校学习、党性修养、自查自纠的重要内容,从而不断在干部队伍中营造反对特权的浓厚氛围。(作者系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