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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处于整体贫困的状态,即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尤其是农村地区,许多人的基本温饱问题都无法得到保证,贫困问题被看作是一个农村问题,农村扶贫一直成为政府反贫困政策的对象。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国家一系列扶贫战略的实施,我国在消除贫困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贫困人口的数量逐渐下降,农村的贫困问题逐渐被解决。但是,与此同时,城镇贫困问题日益显露出来,自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城镇贫困逐渐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问题,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改革的深入推进,劳动就业、住房改革、企业制度、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使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旧的格局被打破,新的城镇社会关系被重新构造,对城镇发展及其社会结构变化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变革使城镇贫困人口迅速凸现与扩大,仅在90年代后期,全国大范围的国企改革铺展开来,出现了大量国有企业员工下岗失业,还有大批“待岗”或“拖欠工资”的隐性失业人员,他们的生活缺乏必要的保障,过得异常艰苦,这一群体还占有城镇居民的相当比例,并且规模还有急剧膨胀的发展趋势,贫困群体的出现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极其不稳定因素。特别是作为人口第一大省的河南省而言,城镇贫困现象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为了从根本上缓解贫困,除了健全和完善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外,关键仍然在于针对不同人口群体的特征,通过各种渠道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就业是最好的保障,而提高人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和就业能力是摆脱贫困的最长远、最根本的方法,扩大就业,实现更高的再就业率,是治理城市贫困和帮助穷人的最有效措施。
笔者在全省范围内就城镇贫困人口的就业状况做了一次全方位的抽样调查,本次调查采用的是定比分层抽样的方法,使所选择的样本在行业分布上与总体基本一致,对总体有较好的代表性。通过调研发现,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呈现如下就业特征:
一、非正规就业特征
所谓非正规就业是因应劳动市场弹性化而生的、与全职就业模式相区分的一种就业模式,它包括了部分工时工作者、短期聘雇工、外包工、定期契约工以及派遣劳动等不同的就业方式,其区别在于工时的长短、工作契约长短等,但与全职劳动者相比来看,其特点是雇主无须为其付出相应的社会保险等劳动附加成本。这种非正规就业形式,是为适应经济景气与不景气时,就业调整过程中存在的时滞而发展起来的。企业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普遍采用了“劳动力市场弹性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根据有关资料显示,非正规就业主要出现在服务业、建筑业以及部分制造业等行业中。而在河南省产业结构转型过程中,大量的制造部门没落,大量的服务业兴起,也为非正规就业提供了良好的温床。高科技日益发展,信息化以及互联网等的发展与普及,使得企业掌握了较新的管理技术,可以采取松散型的管理方式,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地点的安排上,也拥有了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企业在劳动力需求加大以及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更愿意接受劳动者的非正规就业形式。这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对于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维持弹性劳动力市场的稳定,甚至对扩大就业、减少贫困化等,都具有较大的作用。但是,这种就业模式下的从业人员,其工作一般是不稳定的、暂时性的,相应的薪资水平也比较低。非正规就业者在获得培训、职业发展和职业流动方面存在着诸多的障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正规就业者的发展,影响了其薪资水平。同时,在非正规就业中,就业者的医疗、健康、养老保险等,工作单位一般是不给办理的,其社会保障基本处于缺失状态。另一方面,由于非正规就业造成从业人员的流动性与分散性,工会组织削弱,从业人员很难形成一个强大的利益维护组织。职工在遭受雇主不公待遇时,无法找到有效渠道维护他们的权利。如果说这种低薪资的就业形式,对一般的就业者还能维持一定的生存需要的话,对一些负担重的家庭,一旦有较大的疾病或灾祸,自然是彻底的沦为贫困。这一类就业人员一旦失业或者长时期内没有找到工作,其生活就会陷入贫困状态,就有在经济、生活权利上被排斥和被边缘化的风险。
应该说,非正规就业是目前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中很大一部分人的主要就业型态。这种就业形式,一方面是出于维持生存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会进一步将这部分群体拉向贫困的深渊。因为在这种就业形式当中很难看到机会的均等,很难看到社会公正的体现。事实上,要实现脱贫致富,最为关键的环节就是给予每个人同等的机会,在符合社会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展开就业竞争。而这些,都是目前这种非正规就业形式所不能满足的。因此,非正规就业也就成为当前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就业现状的首要特征。
二、低度就业特征
从就业形态来讲,就业可以分为稳定就业、不稳定就业和低度就业、失业。稳定就业与失业处于两极,中间的不稳定就业和低度就业可以分为:不稳定工作,低薪或薪资不足的工作,低阶或非技术劳动者。这些就业人员在经济所得上处于不安全的位置,在经济所得之外的社会安全保障上往往也很缺乏,甚至被排除在社会安全制度的体系之外。在河南省的劳动力市场中,低度就业常指部分工时、工时不足、教育与职位不相称以及所得不足的就业状况。所谓部分工时和工时不足,是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时间达不到正常的工作时间长度,通常表现为半天开工半天休息,企业基本处于停产状态。这种状况的出现,至少与两种因素有关:一方面劳动力市场中有大量的冗余劳动力供给;另一方面经济结构转型,企业改制,导致宏观上对一些低技术、低素质劳动力的需求萎缩。这些冗余的劳动力中,很大一部分由于年龄、文化程度等原因,属于技术低下、劳动力素质较低的层次。他们在一时之间无法找到新的出路,无法重新谋得新的就业岗位。同时,政府出于维持社会稳定的考虑,对于这样一部分人员,不会一次性大量释放到社会中去,否则就会导致这批人员失去生活来源,从而威胁社会稳定。因此,更多的是采用折中的办法,通过部分工时的就业形式,让这一部分人领取一定的低额薪资,不至于失去生活来源。这种状况,在我省的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中最为常见。特别是一些老工业基地的工厂和企业,经常出现开工不足的现象,工厂的机器、锅炉等一般是部分的运转。企业中的职工没有失业,但是基本处于下岗和半下岗的状态。经常是上半天班、休息半天,部分员工上班也只是看看报纸,喝喝茶,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如果每个月拿着少量的基本工资,但却不去工作,那么连这点工资将来都可能拿不到。这就是严重的工时不足现象。而在这些老的国有企业中,通常很多是父子、夫妻都在同一个企业中工作,如此一损俱损,有可能导致整个家庭陷入贫困状态。这一部分人员,是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低度就业中的另一种情况,就是受教育程度与所得职位不相称,收入不足。在河南省,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大学毕业生身上。现在大学毕业生的薪资水平逐年下降。许多单位人才高消费现象严重,只需要本科生的却一定要硕士生。这固然反映出社会对人才需求层次的提高,但是,劳动力,特别是高层次、高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人才,远远不到过剩的地步。这种情况的出现,只能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病态现象。随着大学规模的扩大,许多大学毕业生进入工作岗位后,每个月的薪资扣除日常穿衣、住房、吃饭等开支,已经所剩无几。他们这个时期正处于工作和投资消费不断增长的阶段,人生的许多重要任务都要在这一时期完成,而他们的薪资却严重不足。除了生活的窘困以外,给自己业余充电深造的投资更是微乎其微。知识是会逐步老化的,个人知识的价值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递减。因此,这部分大学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群体,一方面由于生活陷入相对贫困的境地,一方面由于不能及时更新自身的知识系统,随时面临被淘汰的危险。目前许多具有较高文化程度、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大学生也沦入贫困群体,逐步遭受社会排斥,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三、有业贫穷特征
有业贫穷,一方面是由于就业者本身从事职业的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不稳定、薪资低;另一方面,这一部分在服务业等单位工作的低薪员工,他们是受雇于这些企业的,一旦这些企业倒闭,这部分受雇员工就会失业,这些员工所赡养的家庭也就会相应陷入贫困境地。这也是河南省贫困人口就业状况的一个重要特征。
河南省“去工业化”的过程是与国有企业改革和传统单位制日趋瓦解紧密相连的。这种经济结构的改变,导致了产业结构的变迁。在传统单位制日趋瓦解的情况下,传统的工业、制造业的从业人口被释放出来。而这一部分人及其赡养的家庭必须维持生存,唯一的选择就是再就业。有关研究发现,这部分被释放出来的人,大多知识老化、落后,甚至是身体健康欠佳的4050人群。因此,他们的工作转向,更多的是流向逐步兴起的第三产业或者是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极高、极其不稳定的劳动力密集型的服务业。这是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的一个来源。目前,大量的农业人口涌向城市。这些农村从业人员大多是一些农村的青年和中年。从文化层次来看,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居多。他们在城市中大多干的是一些体力活,或者是一些技术含量比较低的服务业。一方面,他们薪资比较低;另一方面,他们得不到任何保障。而在农村,由于劳动力过剩,使得这部分人员又不愿意回到农村。他们滞留在城市,能找到工作,但是工资很低,有时甚至得不到他们应该获取的劳动报酬。还有一部分人是低技术的女性就业者和初入就业市场的青年,他们逐渐成为这些服务业的主要劳动力。这些低技术的劳工,因为教育程度与技术能力都偏低,所能找到的工作类型往往属于短期、低薪,而且欠缺适当劳动保护。这类工作可替代性极高且极不稳定,一般出现在技术层次较低、但仍属于劳动力密集型的服务业。因为低薪工作者所得不足,容易成为有业贫穷;又因为有固定收入,而落在社会救助门槛的边缘,生活无法获得保障。尤其是低技术的女性就业人员,目前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的性别隔离状况,会给她们的生活带来更大的功能性障碍。换句话说,这样一部分就业人员,不是没有工作,也不是没有能力,但是在劳动力市场中,仍然处于受歧视的地位。这些女性从业者还必须承受一定的家庭负担。在目前的劳动力体制之下,导致的最直接后果就是:所得不足,有业贫穷。
四、自雇贫穷特征
从严格意义上说,自雇贫穷应该属于有业贫穷特征的一种。这里我们把它单独拿出来,是因为这种自雇贫穷在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就业问题中更多的和下岗联系在一起,具有其更特殊的特征含义。我们对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进行的调研分析发现其主要组成之一就是企业的下岗职工。由于国有企业改制和股份制的实行,分流出一部分冗余人员。这些失去了固定生活来源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可能还定期的领取有关救助。但是从操作层面上而言,他们除了失去固定的工资收入以外,那些应该领取的救助资金,更多的会因为其以前工作单位的倒闭或者不景气而成为一纸空文,生活便陷入窘境。因此,他们应该被列入社会救助的范畴。但是在目前,更多的是采取再就业工程的形式帮助这些下岗职工再就业。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最后一道安全网,其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不在于帮助这些贫困群体脱贫,而是给予这些贫困群体一些维持生存的物质与金钱帮助。对于大多数城市新贫困人口而言,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他们是不被纳入社会救助体系的。这样一批人,尤其是许多下岗职工,由于知识技能的老化,只能从事一些服务性行业,薪水较低,生活贫困。其中,有一部分是自己做点小生意,比如卖早点、摆地摊等等,这些收入是微不足道的。在现在的医疗体制和教育体制下,城市居民的医疗与教育成本日益攀升。当一个新贫困家庭中出现重病人或者子女上学等问题时,生活就会更加窘迫。我们之所以称这种贫困为自雇贫困,是因为他们可能或多或少有一些固定的收入,但正因为他们享受了这种再就业政策,有了收入,所以不再被列入社会救助的范畴。这一部分自雇贫穷群体,由于国家政策与社会经济管理的不规范等原因,他们的自雇工作实际上并没有任何的保护。许多下岗工人卖早点、摆地摊等从业形式,往往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干涉,甚至是强制性的隔离。这就出现我们经常见到的城管执法人员和做小生意的自雇群体的你追我躲的情况。这样的一部分贫困群体,由于在经济上的入不敷出,往往会在社会生活的其他层面遭受严重的社会排斥。所以,自雇贫穷特征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综上,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的就业特征是由于不同人口群体的特征的不同而形成,只有了解了不同群体的就业特征,才能找到解决我省城镇贫困人口的就业途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镇贫困问题。
参考文献
[1]陈凌,陈诗达.浙江就业报告[R].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2]潘光军.中国就业问题的宏观经济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刘燕斌.面向新世纪的全球就业[M].北京: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00.
[4]夏业良.现代劳动经济学前沿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应用[J].理论文萃,2001(6).
作者简介:王丽敏(1977—),女,河南济源人,管理学硕士,洛阳师范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针对这种情况,为了从根本上缓解贫困,除了健全和完善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外,关键仍然在于针对不同人口群体的特征,通过各种渠道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就业是最好的保障,而提高人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和就业能力是摆脱贫困的最长远、最根本的方法,扩大就业,实现更高的再就业率,是治理城市贫困和帮助穷人的最有效措施。
笔者在全省范围内就城镇贫困人口的就业状况做了一次全方位的抽样调查,本次调查采用的是定比分层抽样的方法,使所选择的样本在行业分布上与总体基本一致,对总体有较好的代表性。通过调研发现,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呈现如下就业特征:
一、非正规就业特征
所谓非正规就业是因应劳动市场弹性化而生的、与全职就业模式相区分的一种就业模式,它包括了部分工时工作者、短期聘雇工、外包工、定期契约工以及派遣劳动等不同的就业方式,其区别在于工时的长短、工作契约长短等,但与全职劳动者相比来看,其特点是雇主无须为其付出相应的社会保险等劳动附加成本。这种非正规就业形式,是为适应经济景气与不景气时,就业调整过程中存在的时滞而发展起来的。企业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普遍采用了“劳动力市场弹性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根据有关资料显示,非正规就业主要出现在服务业、建筑业以及部分制造业等行业中。而在河南省产业结构转型过程中,大量的制造部门没落,大量的服务业兴起,也为非正规就业提供了良好的温床。高科技日益发展,信息化以及互联网等的发展与普及,使得企业掌握了较新的管理技术,可以采取松散型的管理方式,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地点的安排上,也拥有了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企业在劳动力需求加大以及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更愿意接受劳动者的非正规就业形式。这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对于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维持弹性劳动力市场的稳定,甚至对扩大就业、减少贫困化等,都具有较大的作用。但是,这种就业模式下的从业人员,其工作一般是不稳定的、暂时性的,相应的薪资水平也比较低。非正规就业者在获得培训、职业发展和职业流动方面存在着诸多的障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正规就业者的发展,影响了其薪资水平。同时,在非正规就业中,就业者的医疗、健康、养老保险等,工作单位一般是不给办理的,其社会保障基本处于缺失状态。另一方面,由于非正规就业造成从业人员的流动性与分散性,工会组织削弱,从业人员很难形成一个强大的利益维护组织。职工在遭受雇主不公待遇时,无法找到有效渠道维护他们的权利。如果说这种低薪资的就业形式,对一般的就业者还能维持一定的生存需要的话,对一些负担重的家庭,一旦有较大的疾病或灾祸,自然是彻底的沦为贫困。这一类就业人员一旦失业或者长时期内没有找到工作,其生活就会陷入贫困状态,就有在经济、生活权利上被排斥和被边缘化的风险。
应该说,非正规就业是目前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中很大一部分人的主要就业型态。这种就业形式,一方面是出于维持生存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会进一步将这部分群体拉向贫困的深渊。因为在这种就业形式当中很难看到机会的均等,很难看到社会公正的体现。事实上,要实现脱贫致富,最为关键的环节就是给予每个人同等的机会,在符合社会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展开就业竞争。而这些,都是目前这种非正规就业形式所不能满足的。因此,非正规就业也就成为当前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就业现状的首要特征。
二、低度就业特征
从就业形态来讲,就业可以分为稳定就业、不稳定就业和低度就业、失业。稳定就业与失业处于两极,中间的不稳定就业和低度就业可以分为:不稳定工作,低薪或薪资不足的工作,低阶或非技术劳动者。这些就业人员在经济所得上处于不安全的位置,在经济所得之外的社会安全保障上往往也很缺乏,甚至被排除在社会安全制度的体系之外。在河南省的劳动力市场中,低度就业常指部分工时、工时不足、教育与职位不相称以及所得不足的就业状况。所谓部分工时和工时不足,是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时间达不到正常的工作时间长度,通常表现为半天开工半天休息,企业基本处于停产状态。这种状况的出现,至少与两种因素有关:一方面劳动力市场中有大量的冗余劳动力供给;另一方面经济结构转型,企业改制,导致宏观上对一些低技术、低素质劳动力的需求萎缩。这些冗余的劳动力中,很大一部分由于年龄、文化程度等原因,属于技术低下、劳动力素质较低的层次。他们在一时之间无法找到新的出路,无法重新谋得新的就业岗位。同时,政府出于维持社会稳定的考虑,对于这样一部分人员,不会一次性大量释放到社会中去,否则就会导致这批人员失去生活来源,从而威胁社会稳定。因此,更多的是采用折中的办法,通过部分工时的就业形式,让这一部分人领取一定的低额薪资,不至于失去生活来源。这种状况,在我省的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中最为常见。特别是一些老工业基地的工厂和企业,经常出现开工不足的现象,工厂的机器、锅炉等一般是部分的运转。企业中的职工没有失业,但是基本处于下岗和半下岗的状态。经常是上半天班、休息半天,部分员工上班也只是看看报纸,喝喝茶,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如果每个月拿着少量的基本工资,但却不去工作,那么连这点工资将来都可能拿不到。这就是严重的工时不足现象。而在这些老的国有企业中,通常很多是父子、夫妻都在同一个企业中工作,如此一损俱损,有可能导致整个家庭陷入贫困状态。这一部分人员,是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低度就业中的另一种情况,就是受教育程度与所得职位不相称,收入不足。在河南省,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大学毕业生身上。现在大学毕业生的薪资水平逐年下降。许多单位人才高消费现象严重,只需要本科生的却一定要硕士生。这固然反映出社会对人才需求层次的提高,但是,劳动力,特别是高层次、高文化程度的劳动力人才,远远不到过剩的地步。这种情况的出现,只能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病态现象。随着大学规模的扩大,许多大学毕业生进入工作岗位后,每个月的薪资扣除日常穿衣、住房、吃饭等开支,已经所剩无几。他们这个时期正处于工作和投资消费不断增长的阶段,人生的许多重要任务都要在这一时期完成,而他们的薪资却严重不足。除了生活的窘困以外,给自己业余充电深造的投资更是微乎其微。知识是会逐步老化的,个人知识的价值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递减。因此,这部分大学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群体,一方面由于生活陷入相对贫困的境地,一方面由于不能及时更新自身的知识系统,随时面临被淘汰的危险。目前许多具有较高文化程度、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大学生也沦入贫困群体,逐步遭受社会排斥,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三、有业贫穷特征
有业贫穷,一方面是由于就业者本身从事职业的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不稳定、薪资低;另一方面,这一部分在服务业等单位工作的低薪员工,他们是受雇于这些企业的,一旦这些企业倒闭,这部分受雇员工就会失业,这些员工所赡养的家庭也就会相应陷入贫困境地。这也是河南省贫困人口就业状况的一个重要特征。
河南省“去工业化”的过程是与国有企业改革和传统单位制日趋瓦解紧密相连的。这种经济结构的改变,导致了产业结构的变迁。在传统单位制日趋瓦解的情况下,传统的工业、制造业的从业人口被释放出来。而这一部分人及其赡养的家庭必须维持生存,唯一的选择就是再就业。有关研究发现,这部分被释放出来的人,大多知识老化、落后,甚至是身体健康欠佳的4050人群。因此,他们的工作转向,更多的是流向逐步兴起的第三产业或者是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极高、极其不稳定的劳动力密集型的服务业。这是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的一个来源。目前,大量的农业人口涌向城市。这些农村从业人员大多是一些农村的青年和中年。从文化层次来看,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居多。他们在城市中大多干的是一些体力活,或者是一些技术含量比较低的服务业。一方面,他们薪资比较低;另一方面,他们得不到任何保障。而在农村,由于劳动力过剩,使得这部分人员又不愿意回到农村。他们滞留在城市,能找到工作,但是工资很低,有时甚至得不到他们应该获取的劳动报酬。还有一部分人是低技术的女性就业者和初入就业市场的青年,他们逐渐成为这些服务业的主要劳动力。这些低技术的劳工,因为教育程度与技术能力都偏低,所能找到的工作类型往往属于短期、低薪,而且欠缺适当劳动保护。这类工作可替代性极高且极不稳定,一般出现在技术层次较低、但仍属于劳动力密集型的服务业。因为低薪工作者所得不足,容易成为有业贫穷;又因为有固定收入,而落在社会救助门槛的边缘,生活无法获得保障。尤其是低技术的女性就业人员,目前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的性别隔离状况,会给她们的生活带来更大的功能性障碍。换句话说,这样一部分就业人员,不是没有工作,也不是没有能力,但是在劳动力市场中,仍然处于受歧视的地位。这些女性从业者还必须承受一定的家庭负担。在目前的劳动力体制之下,导致的最直接后果就是:所得不足,有业贫穷。
四、自雇贫穷特征
从严格意义上说,自雇贫穷应该属于有业贫穷特征的一种。这里我们把它单独拿出来,是因为这种自雇贫穷在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就业问题中更多的和下岗联系在一起,具有其更特殊的特征含义。我们对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进行的调研分析发现其主要组成之一就是企业的下岗职工。由于国有企业改制和股份制的实行,分流出一部分冗余人员。这些失去了固定生活来源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可能还定期的领取有关救助。但是从操作层面上而言,他们除了失去固定的工资收入以外,那些应该领取的救助资金,更多的会因为其以前工作单位的倒闭或者不景气而成为一纸空文,生活便陷入窘境。因此,他们应该被列入社会救助的范畴。但是在目前,更多的是采取再就业工程的形式帮助这些下岗职工再就业。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最后一道安全网,其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不在于帮助这些贫困群体脱贫,而是给予这些贫困群体一些维持生存的物质与金钱帮助。对于大多数城市新贫困人口而言,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他们是不被纳入社会救助体系的。这样一批人,尤其是许多下岗职工,由于知识技能的老化,只能从事一些服务性行业,薪水较低,生活贫困。其中,有一部分是自己做点小生意,比如卖早点、摆地摊等等,这些收入是微不足道的。在现在的医疗体制和教育体制下,城市居民的医疗与教育成本日益攀升。当一个新贫困家庭中出现重病人或者子女上学等问题时,生活就会更加窘迫。我们之所以称这种贫困为自雇贫困,是因为他们可能或多或少有一些固定的收入,但正因为他们享受了这种再就业政策,有了收入,所以不再被列入社会救助的范畴。这一部分自雇贫穷群体,由于国家政策与社会经济管理的不规范等原因,他们的自雇工作实际上并没有任何的保护。许多下岗工人卖早点、摆地摊等从业形式,往往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干涉,甚至是强制性的隔离。这就出现我们经常见到的城管执法人员和做小生意的自雇群体的你追我躲的情况。这样的一部分贫困群体,由于在经济上的入不敷出,往往会在社会生活的其他层面遭受严重的社会排斥。所以,自雇贫穷特征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综上,河南省城镇贫困人口的就业特征是由于不同人口群体的特征的不同而形成,只有了解了不同群体的就业特征,才能找到解决我省城镇贫困人口的就业途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镇贫困问题。
参考文献
[1]陈凌,陈诗达.浙江就业报告[R].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
[2]潘光军.中国就业问题的宏观经济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刘燕斌.面向新世纪的全球就业[M].北京: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00.
[4]夏业良.现代劳动经济学前沿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应用[J].理论文萃,2001(6).
作者简介:王丽敏(1977—),女,河南济源人,管理学硕士,洛阳师范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