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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15]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2号)和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宁波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寿永年副组长:陈仲朝王剑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