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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处的时代,环境问题并没有像今天这样突出,他们当时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解放无产阶级的伟大战斗中。尽管如此,他们也没有忽视人类还面临着另外一个根本问题,就是人与环境的问题。在他们的哲学理论中包含了许多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论述,提出的“两次提升”、“两种尺度”、“两个和解”完全可以作为指导当今保护生态环境实践活动的理论依据。
一、“两次提升”:消解生态环境问题的实践路向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谈到,人类从动物界有两次提升:“在物种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以下简称“物种提升”)和“在社会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以下简称“社会提升”)。这里的“物种提升”,指的是人对自然界有目的有计划的利用和改造。有些学者看到了生态环境危机引起的严重后果,对环境保护有一定的认识,但认为人类对自然的一切活动都是错误的,把自然界看得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提出了所谓“自然的权利”、“动物解放”、“大地伦理”等概念,视自然界与人是平等的道德主体,这显然又走向了另一种极端,看似保护了自然,实则是一种空洞的幻想,他们完全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把人贬低降格到与动物相等的地位。
“社会提升”则是指人与人、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它所反映的是个人对社会环境的控制程度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度。动物界遵循的是一种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生存方式,而人类就是要从这种残酷的生存方式中提升出来,成为驾驭社会环境的主人。人类不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要生产生活,就要用某种方式结合起来进行社会交往活动,就要面临市场的残酷竞争,而市场竞争如同动物界生存竞争一样,无法掌控。此外,由于人还没有完全摆脱动物性,其行为更不是真正的人类行为,正如马克思的观点,人的发展现正处于对物的依赖阶段,所以商品拜物很容易造成人类在社会关系上的盲目,从而导致了人的严重异化,其结果是人际关系和人地关系都处于对立状态。如企业排放污染物,影响周围地区环境质量,危害人们身体健康;发达国家将有毒有害垃圾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破坏当地环境,转嫁生态危机。这些都说明人类在社会关系方面亟待进一步提升。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物种提升”和“社会提升”是辩证统一的。马克思根据人在社会方面的自由,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和自由人联合体社会。两种提升的最终目标都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社会,而实现这个最终目标,需要人类不仅要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更要处理好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在“物种提升”上,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能一味地追求个人物质利益,肆意破坏生态环境。在“社会提升”上,人与自然不协调的根源就在于人与人关系的不协调,人类对自然施加影响,实际上都是通过具体的社会活动进行的,人类对自身的认识越深刻,在社会中的定位越准确,就越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人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既是受动的,又是能动的,所以“物种提升”和“社会提升”的实现是互为条件的,只有努力实现两者的统一,人类社会才能被引导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轨上来。
二、“两种尺度”:消解生态环境问题的行动原则
“两种提升”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可实践的路向,在提升过程中势必要遵循一定的尺度原则,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两种尺度”原则,即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在资本主义时代,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无止境地追求剩余价值必然导致背离需求的大规模生产和大量消费,从而造成了对地球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破坏。在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地方发展生产只顾追求财政收入,忽视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同样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从另一方面讲,受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人类征服自然、主宰地球的主观性得到片面的张扬,客观上把人与自然推向了对立的两极,使得人类在享受物质成果的同时,不得不付出沉重的环境代价。所以,人类活动理应遵循一定的尺度。
物的尺度是要求人类充分尊重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在实践活动中切实考虑其他物种生存发展的需要。也就是说,人在自然的最大自由度是在客观规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身利益所作出的最佳选择。一旦超出允许的范围,改造的行为就会带来破坏,玛雅文明和楼兰文明的消亡就是最好的佐证。
人的尺度是指满足人的内在需求,即满足人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它是为了实现自身价值,克服各种形式的异化,实现“对自然人道的占有”。市场经济使我们仅看到自然的经济价值,过分强调对自然的占有,单纯追求物质享受,这种价值理念使得人成为了物质的奴隶,以此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即物质需求导致对自然的掠夺,造成了环境的破坏,结果自然界的报复又损害了人类的健康。所以说,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合理利用,适当发挥,使人与自然的关系从生存层面上升到审美领域。
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是相统一的。物的尺度固然是不能改变的,但不能盲目地服从它,从而压抑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也不能因此而无限制地推崇人的尺度,忽视客观规律,而是要达到两种尺度的契合。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美的规律就是指主体与客体需要的统一,即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统一。建立和谐社会是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它同样体现了两个尺度的原则,首先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一物的尺度,其次要发挥全社会的力量一人的尺度,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实践和谐社会,一个美的社会。
三、“两个和解”:消解生态环境问题的预设目标
在“两次提升”的过程中遵循“两种尺度”的原则,最终是为了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矛盾的解决需要进行两大变革,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发展,推动了城市化进程,而城市的发展又破坏了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循环关系,造成了环境的恶化,极大地危害了工人的健康。与此同时,资本主义对资源的掠夺性使用和对财富分配的严重不均加大了人与自然的矛盾,使得生态环境问题更加突出。这是因为,资本家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他们不会关心工人的生活状况和生产活动带来的环境破坏,这种异化现象使得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呈现对立的状态,正是基于这种矛盾,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两个和解”的思想。
首先是“人类同自然的和解”。它揭示的是人与自然界相互作用的过程,实质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实现了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人道主义”。具体表现在,人通过物质生产 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实现自身目的,同时,又融入自然,将自己的实践活动根植于自然系统中。马克思用“物质代谢”来形容这种关系,它包括人从自然界获取自然资源,然后把它加工成人类所需要的产品的过程,也包括将生产产品中的废物以及产品使用消费后产生的残骸释放到大自然的过程。“物质代谢”理论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在高科技发达的今天,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产方式,使得人与自然的物质代谢已经达到地球承载的极限,这也许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始料未及的,但如果人类能够像马克思所说,“合理地调节他们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交换”。那么,各种环境问题就能得以缓解。所以,实现“人类同自然的和解”就是要求我们摆脱“人类中心论”的束缚,合理地支配和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代谢。
其次是“人类本身的和解”。它所揭示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人脑在反应客观现象时,由于人的主观性,总会与客观事实有一定的偏差。如果人类能够接受社会的行为规范,合理地提出自己的目的需求,进行恰当的实践活动,形成正确的价值理念,也就是说思想上达到一种和谐,那么人类就能在社会中生存发展。同样,一个社会也只有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所以,只有人遵循社会,社会遵循人,才能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也只有这样,才能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缩小主观意识与客观事实的差距,实现“人类本身的和解”。
“两个和解”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环境问题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社会关系和人类活动方式不合理造成的,不改变就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反之,倘若人与自然的“物质代谢”尚不合理,那么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也便难以得到消除。然而,现实中的“自我”并未摆脱异化,人还不能自如掌控自身行为,执行和解的能力也亟须加强。所以,预设目标绝不会一蹴而就,它的最终完成有赖于“自我”的真正实现。“自我实现……是一个生态的、心理的、社会的和文化的过程”。首先,它需要通过发掘人内心的善,达到人对自然的深切认同,实现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这其实也就是人的“生态自我”生成的过程。其次,“自我实现”还依赖人与自我关系的和谐发展,也就是“真实自我”的生成。再次,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与“角色自我”的生成,使得“蕴含于角色认同、角色承担与角色功能活动中的‘外在善’(角色美德)与‘内在善’(人格美德)有机地统一起来”,到那时,“自我实现”便能最终达致,以上两种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当然,诚如马克思恩格斯预言,“两个和解”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但他们确实为消解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可行方案和预设目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已成为现代化进程中的迫切任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生态环境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两次提升”的实践路向、“两种尺度”的行动原则、“两个和解”的预设目标,三者构成了有机联系的整体。虽然他们并没有预见到现代社会出现的诸多环境问题,但他们的思想还是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构建生态和谐社会奠定了理论基础。我们应该借鉴和吸收这些优秀的文化成果,制定环境保护的策略,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控制不合理资源开发活动,制定相关的环境法规,宣传环保知识等措施,不断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
一、“两次提升”:消解生态环境问题的实践路向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谈到,人类从动物界有两次提升:“在物种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以下简称“物种提升”)和“在社会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以下简称“社会提升”)。这里的“物种提升”,指的是人对自然界有目的有计划的利用和改造。有些学者看到了生态环境危机引起的严重后果,对环境保护有一定的认识,但认为人类对自然的一切活动都是错误的,把自然界看得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提出了所谓“自然的权利”、“动物解放”、“大地伦理”等概念,视自然界与人是平等的道德主体,这显然又走向了另一种极端,看似保护了自然,实则是一种空洞的幻想,他们完全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把人贬低降格到与动物相等的地位。
“社会提升”则是指人与人、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它所反映的是个人对社会环境的控制程度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度。动物界遵循的是一种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生存方式,而人类就是要从这种残酷的生存方式中提升出来,成为驾驭社会环境的主人。人类不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要生产生活,就要用某种方式结合起来进行社会交往活动,就要面临市场的残酷竞争,而市场竞争如同动物界生存竞争一样,无法掌控。此外,由于人还没有完全摆脱动物性,其行为更不是真正的人类行为,正如马克思的观点,人的发展现正处于对物的依赖阶段,所以商品拜物很容易造成人类在社会关系上的盲目,从而导致了人的严重异化,其结果是人际关系和人地关系都处于对立状态。如企业排放污染物,影响周围地区环境质量,危害人们身体健康;发达国家将有毒有害垃圾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破坏当地环境,转嫁生态危机。这些都说明人类在社会关系方面亟待进一步提升。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物种提升”和“社会提升”是辩证统一的。马克思根据人在社会方面的自由,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和自由人联合体社会。两种提升的最终目标都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社会,而实现这个最终目标,需要人类不仅要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更要处理好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在“物种提升”上,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能一味地追求个人物质利益,肆意破坏生态环境。在“社会提升”上,人与自然不协调的根源就在于人与人关系的不协调,人类对自然施加影响,实际上都是通过具体的社会活动进行的,人类对自身的认识越深刻,在社会中的定位越准确,就越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人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既是受动的,又是能动的,所以“物种提升”和“社会提升”的实现是互为条件的,只有努力实现两者的统一,人类社会才能被引导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轨上来。
二、“两种尺度”:消解生态环境问题的行动原则
“两种提升”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可实践的路向,在提升过程中势必要遵循一定的尺度原则,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两种尺度”原则,即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在资本主义时代,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无止境地追求剩余价值必然导致背离需求的大规模生产和大量消费,从而造成了对地球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破坏。在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地方发展生产只顾追求财政收入,忽视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同样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从另一方面讲,受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人类征服自然、主宰地球的主观性得到片面的张扬,客观上把人与自然推向了对立的两极,使得人类在享受物质成果的同时,不得不付出沉重的环境代价。所以,人类活动理应遵循一定的尺度。
物的尺度是要求人类充分尊重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在实践活动中切实考虑其他物种生存发展的需要。也就是说,人在自然的最大自由度是在客观规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身利益所作出的最佳选择。一旦超出允许的范围,改造的行为就会带来破坏,玛雅文明和楼兰文明的消亡就是最好的佐证。
人的尺度是指满足人的内在需求,即满足人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它是为了实现自身价值,克服各种形式的异化,实现“对自然人道的占有”。市场经济使我们仅看到自然的经济价值,过分强调对自然的占有,单纯追求物质享受,这种价值理念使得人成为了物质的奴隶,以此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即物质需求导致对自然的掠夺,造成了环境的破坏,结果自然界的报复又损害了人类的健康。所以说,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合理利用,适当发挥,使人与自然的关系从生存层面上升到审美领域。
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是相统一的。物的尺度固然是不能改变的,但不能盲目地服从它,从而压抑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也不能因此而无限制地推崇人的尺度,忽视客观规律,而是要达到两种尺度的契合。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美的规律就是指主体与客体需要的统一,即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统一。建立和谐社会是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它同样体现了两个尺度的原则,首先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一物的尺度,其次要发挥全社会的力量一人的尺度,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实践和谐社会,一个美的社会。
三、“两个和解”:消解生态环境问题的预设目标
在“两次提升”的过程中遵循“两种尺度”的原则,最终是为了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矛盾的解决需要进行两大变革,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发展,推动了城市化进程,而城市的发展又破坏了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循环关系,造成了环境的恶化,极大地危害了工人的健康。与此同时,资本主义对资源的掠夺性使用和对财富分配的严重不均加大了人与自然的矛盾,使得生态环境问题更加突出。这是因为,资本家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他们不会关心工人的生活状况和生产活动带来的环境破坏,这种异化现象使得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呈现对立的状态,正是基于这种矛盾,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两个和解”的思想。
首先是“人类同自然的和解”。它揭示的是人与自然界相互作用的过程,实质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实现了自然主义和自然界实现了人道主义”。具体表现在,人通过物质生产 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实现自身目的,同时,又融入自然,将自己的实践活动根植于自然系统中。马克思用“物质代谢”来形容这种关系,它包括人从自然界获取自然资源,然后把它加工成人类所需要的产品的过程,也包括将生产产品中的废物以及产品使用消费后产生的残骸释放到大自然的过程。“物质代谢”理论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在高科技发达的今天,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产方式,使得人与自然的物质代谢已经达到地球承载的极限,这也许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始料未及的,但如果人类能够像马克思所说,“合理地调节他们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交换”。那么,各种环境问题就能得以缓解。所以,实现“人类同自然的和解”就是要求我们摆脱“人类中心论”的束缚,合理地支配和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代谢。
其次是“人类本身的和解”。它所揭示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人脑在反应客观现象时,由于人的主观性,总会与客观事实有一定的偏差。如果人类能够接受社会的行为规范,合理地提出自己的目的需求,进行恰当的实践活动,形成正确的价值理念,也就是说思想上达到一种和谐,那么人类就能在社会中生存发展。同样,一个社会也只有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所以,只有人遵循社会,社会遵循人,才能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也只有这样,才能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缩小主观意识与客观事实的差距,实现“人类本身的和解”。
“两个和解”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环境问题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社会关系和人类活动方式不合理造成的,不改变就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反之,倘若人与自然的“物质代谢”尚不合理,那么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也便难以得到消除。然而,现实中的“自我”并未摆脱异化,人还不能自如掌控自身行为,执行和解的能力也亟须加强。所以,预设目标绝不会一蹴而就,它的最终完成有赖于“自我”的真正实现。“自我实现……是一个生态的、心理的、社会的和文化的过程”。首先,它需要通过发掘人内心的善,达到人对自然的深切认同,实现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这其实也就是人的“生态自我”生成的过程。其次,“自我实现”还依赖人与自我关系的和谐发展,也就是“真实自我”的生成。再次,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与“角色自我”的生成,使得“蕴含于角色认同、角色承担与角色功能活动中的‘外在善’(角色美德)与‘内在善’(人格美德)有机地统一起来”,到那时,“自我实现”便能最终达致,以上两种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当然,诚如马克思恩格斯预言,“两个和解”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但他们确实为消解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可行方案和预设目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已成为现代化进程中的迫切任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生态环境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两次提升”的实践路向、“两种尺度”的行动原则、“两个和解”的预设目标,三者构成了有机联系的整体。虽然他们并没有预见到现代社会出现的诸多环境问题,但他们的思想还是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构建生态和谐社会奠定了理论基础。我们应该借鉴和吸收这些优秀的文化成果,制定环境保护的策略,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控制不合理资源开发活动,制定相关的环境法规,宣传环保知识等措施,不断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