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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荷兰的图书馆事业法律文献中规定公共图书馆的基本任务是:进行广泛的居民教育,传播社会和文化生活所迫切需要的情报,组织读者业余生活。1975年发布的法律中,公共图书馆被确定为管理图书、定期出版物和视听资料,以供应社会所有成员和满足每个人需要的机构。对图书馆藏书的基本要求是其现实性和代表性。在这个法律中,特别重视公共图书馆最大限度地普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