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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改变了对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态度。中国通过参加国际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与其他国家谈判签署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议(与法国、英国、联邦德国、日本和美国等)以及宣布不再进行大气层核试验(事实上履行了1963年《部分核禁试条约》)等方式,加入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同时在核不扩散政策方面,中国提出了"不主张核扩散、不搞核扩散、也不帮助其他国家发展核武器"的"三不"原则。但中国的核政策仍带有革命外交的痕迹,继续对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核心《核不扩散条约》持批评态度,拒绝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