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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淮河安徽段部分河道禁止采砂的通知》(皖政明电[2006]2号)颁布施行,并划定淮河安徽段自2006年4月113起禁止采砂的河段。根据省政府皖明电[2006]2号文精神,淮南市于2006年3月22甘划定淮河河道采砂禁采区河段,并及时予以公布。4月份以来,淮南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淮河采砂管理工作,先后多次召集水利、公安、海事、渔业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