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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是以收入和费用的配比为标准确认本期的收入和费用,进而计算出利润,不管是否在本期已收到或支出现金。原来的基本会计准则把权责发生制作为一项会计原则。2006年2月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把此项会计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把权责发生制作为一项会计基本假定来对待。本文就权责发生制的性质和归属问题,及权责发生制退出会计原则之列谈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