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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去行政化"的潮流中,佛山中院等数个法院试行"审判长负责制"的改革方案,其中有不少亮点,亦有不足。本文以佛山中院的审判长负责制改革的实践为基点,在分析佛山中院改革后仍存在法官积极性保障存疑、公开透明度模糊、财政不独立和相关配套体制不完备等不足后,提出改良法院编制、调整法院财政来源等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