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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单务无偿性是其显著特征。为维护赠与人的利益,法律应于特殊情形下,允许赠与人撤销赠与。我国《合同法》将赠与的撤销权明确区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并对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及限制、法定撤销权的“法定事由”作了明确规定。但是,赠与合同撤销权制度中的某些问题仍存在着不足和漏洞。本文分析了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分别指出了其中的缺陷,比如体系混乱和不利于保护合理信赖。同时,给出了一些建议,包括完善体系,引入有限的缔约过失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