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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强化了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并在“法律责任”一章拟增加对“虚假列支、超标楼堂馆所”等违纪行为的问责和处分规定,更严格的“紧箍咒”旨在花好纳税人的每一分“血汗钱”。
预算编制应细化,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如何在法律上对“细化”加以规定,是至关重要的问题。21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对政府预算编制作出更加细化的要求。修正案草案第32条提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应当按其保障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所谓政府支出按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显示的是政府的钱“干了什么”,起到了什么样的社会作用。以“教育”为例,类、款、项三级结构对应为“教育”——“普通教育”——“小学教育”,反映出政府为完成教育职能在“普通教育”中用于“小学教育”这个具体方面的支出费用多少。
对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进行分类,则是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比如教育经费中分别有多少用于教师工作、房屋建设、教学设备、修缮等,这种分类更能一目了然地分清“钱花到哪儿去了”。
“按经济分类公开,意味着更清楚列出财政资金具体都干了什么,是怎么花的,有利于更好监督政府花钱。”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介绍,财政支出按经济分类主要包括类和款两级,类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转移支付,基本建设支出等;款是对类的细化,如房屋建筑物构建、大型修缮等。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说,按经济分类,一般社会公众会比较有感觉,可以直观地理解钱是怎么花的。比如说多少钱用于教育,大家就会感觉很笼统,但按经济分类,多少钱给教师发工资,多少钱用于购买教学设施,这样就很清楚,也比较容易判断这些钱花得合不合理。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在2013年教育、科学、技术等7个重点支出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今年除涉密内容外,中央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也就意味着目前已经按照功能分类的最底层科目公开,这也体现出了中央打造阳光财政的力度和决心。摘自《新京报》
预算编制应细化,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如何在法律上对“细化”加以规定,是至关重要的问题。21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对政府预算编制作出更加细化的要求。修正案草案第32条提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应当按其保障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所谓政府支出按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显示的是政府的钱“干了什么”,起到了什么样的社会作用。以“教育”为例,类、款、项三级结构对应为“教育”——“普通教育”——“小学教育”,反映出政府为完成教育职能在“普通教育”中用于“小学教育”这个具体方面的支出费用多少。
对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进行分类,则是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比如教育经费中分别有多少用于教师工作、房屋建设、教学设备、修缮等,这种分类更能一目了然地分清“钱花到哪儿去了”。
“按经济分类公开,意味着更清楚列出财政资金具体都干了什么,是怎么花的,有利于更好监督政府花钱。”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介绍,财政支出按经济分类主要包括类和款两级,类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转移支付,基本建设支出等;款是对类的细化,如房屋建筑物构建、大型修缮等。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说,按经济分类,一般社会公众会比较有感觉,可以直观地理解钱是怎么花的。比如说多少钱用于教育,大家就会感觉很笼统,但按经济分类,多少钱给教师发工资,多少钱用于购买教学设施,这样就很清楚,也比较容易判断这些钱花得合不合理。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在2013年教育、科学、技术等7个重点支出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今年除涉密内容外,中央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也就意味着目前已经按照功能分类的最底层科目公开,这也体现出了中央打造阳光财政的力度和决心。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