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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巴蜀“咽噜”这一社会群体中,真正的“咽噜”无疑具有黑社会性质。但是,被官府认为具有“咽噜”嫌疑的,还有诱赌、哄骗的川江水手,形迹可疑、行色匆匆的过路人,乃至偷摸他人钱财的乞丐。而成群结伙的“口国噜”中,又裹挟着乞丐、水手及其他失业者,这就使得“咽噜”这个社会群体的成份变得十分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