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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国初期的各种重大思想论争中,李剑农逐渐形成自己的宪政思想,即“宪法假面”之下兼容“对峙”的政治调和论,并以英国责任内阁为良好政体模式。当国家统一成为头号问题时,他以联省自治作为救国良方,并主持湖南省宪之起草。宪法审查的结果背离最初的草案,反映了制宪过程中民意与精英之间的张力。湖南省宪与魏玛宪法的相似性,则充分展现出世界宪政浪潮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