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测『二王时代』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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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书写材料中,笔的作用相对于其他材料无疑是至为重要的。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二王』父子及其时代的笔。由于资料的罕缺,严格地说,本文相当程度上是种蠡测。
  一、后世的推测
  由于资料的稀缺,不免会使研究流于悬测,很早的时候,就有人悬测王羲之书写《兰亭序》时所用的毛笔了。唐何延之《兰亭记》说王羲之书写《兰亭序》的时候『用蚕茧纸,鼠须笔,道劲劲健,绝代更无』。Ⅲ苏易简也引用过世间流传的一种说法:『世说:王羲之得用笔法于白云先生,先生遗之鼠须笔。』好像皆可用以证明王羲之所用的笔是如何的。苏易简所引只是一种坊间的说法,可信度自然不高。而何延之的《兰亭记》披了一件『历史的外衣』,似乎堪为『信史』,宜可证成』世说』。然而这篇文字的真实性,在近来的研究中颇遭质疑,自然也不宜采信。此类悬测之辞,不必深究,在后面的探讨中,我们会证明王羲之非但没有用过鼠须笔,而且还会举出他对鼠须笔大加诋毁的言论。
  北宋离晋代较唐为远,但北宋人似乎比唐人更热衷于探究王羲之所用的笔。因为从晋代以来传承有绪的制笔世家,在宋代非常有名,他们的制作中依旧沿袭、保存着晋代的特色。如五代南唐后主李煜的弟弟宜春王李从谦『喜书札,学晋二王楷法,用宣城诸葛笔,一枝酬以十金,劲妙甲当时,号为翘轩宝箒。士人往往呼为宝箒』。蔡京之子蔡絛就说『宣州诸葛氏素工管城子,自军以来世其业,其笔制散卓也。吾顷见尚方所藏右军《笔阵图》,自画捉笔手于图,亦散卓也。』宣州的陈氏是当时与诸葛氏齐名的制笔世家,家族中还保存着王羲之向他们的祖先求笔的书信。邵博的一则笔记告诉了我们这一切:
  宣城陈氏家传右军《求笔帖》,后世益以作笔名家。柳公权求笔,但遗以二枝,曰:『公权能书,当继来索,不必,却之。』果却之,遂多易以常笔。曰『前者右军笔,公杈固不能用也』。予从王正夫父子得张义祖所用无心毫,锥锋长二寸许,他人不能用,亦日右军遗法也。义祖名友正,退傅之子,居昭德坊,不下阁二十年,学书尽窥右军之妙,尚以蔡君谟为浅近,米元章为狂诞,非合作,然世无知者。如其所用笔,可叹也。独王正夫父子好之云。
  邵博的记载给我们的启示是:王羲之(或他那个时代)所用的笔在唐中后期的书法家手中已不太适用了,时间的悬隔造成了不同时期毛笔间制作上的差异,明人谢肇淛认为王羲之与柳公权所用笔的差异,在于刚柔的不同:
  相传宣州陈氏,世能作笔,有右军与其祖《求笔帖》藏于家。至唐柳公权求笔,老工先与二管,语其子曰:『柳学士如能书,当留此笔;若退还,可以常笔与之。』既进,柳果以为不堪用,遂与常笔,乃大称佳。陈退叹曰:『古今人不相及,信远矣!』余谓柳书与王所以异者,刚柔之分耳。右军用鼠须笔,想当苦劲,非神手不能用也。欧、虞尚用刚笔,兰台渐失故步,至鲁公、诚悬,虽有筋肉之别,其取态一也,宜其不能用右军之笔耳。公权又有《谢笔帖》云:『蒙寄笔,出锋太短,伤于劲硬。所要优柔,出锋须长,择毫须细。管不在大,副切须齐。副齐则波撇有凭,管小则运动省力。毛细则点画无失,锋长则洪阔圆润。』即此数语,公权之用笔可知矣。
  至于王羲之所用笔的具体形态,邵博依据张义祖所用的推测,是一种没有笔柱的『无心毫』,毛长在二寸左右。蔡僚尽管没有描述,只说明是『散卓笔』,恰好,黄庭坚的一则描述无意间成为一个注脚:『宣城诸葛高系散卓笔,大概(笔)头长寸半,藏一寸于管中。』关于『散卓笔』,宋人多有记载,但言人人殊,近来亦有学者予以讨论。『头长寸半,藏一寸于管中』,应该是东晋时期毛笔制作技术中的一个显著特征,这点将在后面会有所讨论。这里我们先来看一看前人是如何通过书迹,推测用笔的。
  清梁章钜在《退庵随笔》中载录了一则乃师阮元为其所藏宋拓《醴泉铭》写的跋语:
  魏、周、齐、隋书派至欧阳而集其成,尝细玩此等书法是何等毛颖?今湖州笔只便写宋元字耳。必如此旧拓本,方见得古人毫柱踪迹。
  阮元的这一观点,在他的另一则题跋中表达得更为充分:
  凡六朝、唐人之碑,别有一种笔力,良由制笔之工尚存古法。今世之笔,特湖州工人所造,便于松雪(赵孟頫)笔法耳,于北朝、隋、唐之碑直是不合。试观此碑(《醴泉铭》),笔当用何等柱毫,何等裹毛,精思巧制?若得此笔,则古书法不亡矣!
  阮元以六朝隋唐遗留下来的碑刻书迹来揣测当时的『毫柱踪迹』,多少有些盲人摸象的味道。然而这些猜测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至少通过这样的推测可以觉察:中晚唐以后,笔的形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书法的『古法』伴随着毛笔制作『古法』的衰亡开始衰亡了。不然宜春王李从谦也不会花大价钱购取诸葛氏的笔用以学『二王楷法』,而邵博记载『柳公权求笔』的例子,也从反面反映了这种情形。
  对于书法『传统』的丧失,后人总难以释怀,把原因归咎于毛笔制作成为一种宣泄,近人余嘉锡说:『清人喜用羊毫,其实柔软不中书,故其书法亦不能佳。』仅以羊毫来证明书法的败坏,确实有些偏颇。马叙伦在一则笔记中的观点则要周全许多:
  余觉古人所用之笔极须研究。魏碑中有许多笔法,以今笔试之不得。于是有将秃笔书者,有将笔头略焚或小剪用之者,无非欲求抚写,皆得其形肖耳,或谓此乃刀法也。果然耶?余疑亦有笔之制作关系。如余近用高丽人某所缚之笔,便觉曩时以为日本制笔较胜于吾国所制者,此又超胜之矣。吾国制笔,以狼毫为最柔矣,然使转犹不能尽如意也。且制法亦不讲究。日本制者,制法较精,而毫并不甚佳。以之模摹晋唐人书,自较吾华制者为胜,然偏于强,故得劲,而使转亦不尽能如意也。高丽所制,余初用者为一寓天津之高丽人所制。由邵伯纲先生代使为之。然仅作中楷、小楷者二种。其后高贞白向汉城永兴堂购来赠余者,亦中楷笔,以余作中小楷时多也。伯纲所使为者,毫色如吾国之所谓紫毫,然细如丝发,柔于狼毫,露出笔管一寸以外,通开及管,而悬肘运指用之,无不如意。永兴堂制者,色近狼毫,而柔过之,用之亦使转如意。凡晋魏名书中许多笔法及姿态,皆可自然得之,故知有不关笔法而实笔使之然者。   我们不必深究马叙伦的论断是否严密,至少他能够『礼失而求诸野』,通过对保存中国传统文化较多的邻邦日本、高丽毛笔制作的考察,觉察到关键并不在于笔毫的软与硬,而在制作因素。事实上,我们今天犹能从习染唐风的日本、韩国早期书家作品中,可以领略到『晋魏名书中许多笔法及姿态』,被他们『自然得之』的这一事实。如前面提到的空海,就写得一手纯正的『二王』风格的字。其他匪本书家中,也不乏如此者。
  但仅靠通过对遗留下来的书迹『推知右军真迹之妙』,再由书迹推测晋代毛笔制作的『古法』,总不免隔靴抓痒,最终还是要从具体的制作记录中去寻找线索。在下文中将涉及此点。
  二、推测韦昶笔』
  作为举世公认的大书家,二王父子对笔的重视见于言表,即使只是只言片语。王羲之在写给谢安的一封信中说:『复与君,斯真草所得,极为不少,而笔至恶,殊不称意。』唐段公路《北户录》中也记载了羲之『叹江东下湿,兔毫不及中山』的意见。可见他对毛笔制作的优劣在创作中所起的作用予以了相当的重视。北宋苏易简的《文房四谱》中录有署名王羲之的《笔经》,大谈毛笔的制作技艺。即使这篇文字目前尚不能坐实为王羲之所撰,但我们在后面的探讨中将会涉及其与羲之的关系。
  王献之是羲之最小的儿子,性格兀傲,于人少许可,有时竞把父亲的书法也不放在眼里。然而当时有个叫韦昶的人,不光是擅长写古文、大篆的书法家,还曾经臧否过二王的书法,但他又是一位制作毛笔的高手,王献之就曾经得到过他制作的笔,却一反往常兀傲的性格,叹为『绝世』。看来,韦昶所做的笔确实高明。但之所以高明,却又不是没有原因的。
  韦昶字文休,官至颍州刺史、散骑常侍,事迹及评论略见于唐代张怀瓘的《书断》和梁庾肩吾的《书品论》。最关键的是,他是三国魏大书家韦诞之兄韦康的玄孙,也就是韦诞的五世玄侄孙。韦诞是『草圣』张芝的弟子,张芝亦制笔名家,韦诞著有《笔方》?于笔的制作工序进行了非常细致的记述,可能是得自张芝。可以这么认为,韦氏除了书法,家学渊源,沿及晋代的还有制笔之法,韦昶正是继承发扬者,并且引领了当时制笔的水平。
  韦昶所制的笔自然没有流存下来,文献中也未见描述,幸而韦诞的《笔方》却部分保存在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之中,韦昶所制的笔,当于此有所本。文字不长,照录如下:
  韦仲将《笔方》曰:先须以铁梳(梳)兔毫及羊青毛,去其秽毛,盖使不髯茹。讫,各别之。皆用梳掌痛拍整齐,毫锋端本各作扁极,令均调平好,用衣羊青毛。缩羊青毛,去兔毫头下二分许,然后合扁,卷令极圆,讫,痛颉之。以所整羊毛中或一截一,用衣中心,名日『笔柱』,或曰『墨池』『承墨』。复用毫青衣羊一青一毛外,如作柱法,使中心齐,亦使平均。痛颉,内管中,宁随毛长者使深,宁小不大,笔之大要也。
  从韦诞的叙述中可见,他的笔有两个特点:一是笔柱制作之精,二是深纳笔头之法的强调。
  所谓『笔柱』,就是笔毛的中心部分,其外围的毛料称作『被』(今称『披毛』)。这种做法称作『披柱法』。据晋代崔豹的记载,此法始自秦代的大将蒙恬,即以『鹿毛为柱,羊毛为被』。至于实物资料,汉代以前的尚未发现,最早的是出土于内蒙古额济纳土尔扈特旗破城子遗址东汉初期的『汉居延笔』,据马衡先生的观察,是兔毫或鹿毫为笔柱,羊毫为被。还有就是甘肃省武威县磨咀子四十九号东汉墓出土东汉中期兔毫为柱,狼毫为被的『白马笔』。披柱法固然不是韦诞所发明,但他在《笔方》中加以强调,并且使之益加精细,成为其制笔技术中一大特色,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所谓『深纳』,就是将笔头深深地插入杆腔内,正是韦诞说的『宁随毛长者使深』。这种做法固然也非韦诞所发明,从考古实物资料可见,至晚在西汉时期就已产生,如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网疃西汉墓中发现的毛笔,笔头长4.lcm,而竟有2cm的部分被插入了杆腔。韦诞说『字小不大,笔之大要也』,更是强调了这一制作技术,同样成为其制笔技术中一大特色。韦昶作为韦诞的后人,他的制笔工序必定对《笔方》所列的原则有较全面的继承。至少,依照其中较为重要的几项原则所制成的笔,是晋代书家如王献之辈所认可的。
  三、《笔经》所表达的晋笔制作特征
  《笔经》署为王羲之撰,苏易简《文房四谱》收录。疑者或谓:诸史《经籍志》《艺文志》皆未见著录,苏氏乃北宋时人,何以独见《笔经》?这当然要加以回应的。首先,题为《笔经》,且署作者为王羲之的,并非以苏易简最早,而是唐代玄宗时期徐坚等人编撰的类书《初学记》。其卷二十一《文部·笔》中引有三条佚文,皆冠以『王羲之《笔经》曰』。故马衡先生认为『《笔经》是否为晋时作品,虽不敢必,而非唐以后人所作,则可断言也。』那我们是否可以将其撰写时代提前,或更进一步论证为王羲之所作,至少证明与王羲之不无关系呢?相较于简短的《笔方》,《笔经》的文字要翻了两番,其最完整的文字仅见于《文房四谱》卷一《笔谱·二之造》。为说明问题,也不妨抄录于下:
  王羲之《笔经》云:《广志会献》云:『(汉时)诸郡献兔毫,出(书)鸿都门(题),惟有赵国毫中用。世人成云’‘兔毫无优劣,笔手有巧拙。』意谓赵国平原广泽,无杂草木,惟有细草,是以免肥,肥则毫长而锐,此则佳笔也。凡作笔须用秋兔,秋兔者,仲秋取毫也。所以然者,孟秋去夏近,其毫焦而嫩,季秋去冬近,则其毫脆而秃,惟八月寒暑调和,毫乃中用。其夹脊上有两行毛,此毫尤佳;其胁际扶疏,乃其次耳。采毫竞,以纸裹石灰汁,微火上煮令薄沸,所以去其腻也。先用人发抄数十茎,杂羊青毛并兔毳,惟令齐平。以麻纸襄柱根,令治。次取上毫,薄薄布柱上,令柱不见,然后安之。惟须精择,去其倒毛,毛抄合锋,令长九分,管修二握,须圆正方可。后世人或为削管,故笔轻重不同,所以笔多偏掘一握一者,以一边偏重故也。自不留心加意,无以详其至此。笔成,合蒸之,令熟三斗米饭。须以绳穿管,悬之水器上一宿,然后可用。世传锺繇、张芝皆用鼠须笔,锋端劲强有锋铓,余禾之信。夫秋兔为用,从心任手,鼠须难得,且为用未必能佳,盖好事者之说耳。昔人或以琉璃、象牙为管,丽饰则有之,然笔须轻便,重则踬矣。近有人以绿沈漆(竹)管及镂管见遗,录之多年,斯亦可爱玩,讵必金宝雕琢,然后为贵也?余尝自为笔,甚可用,谢安石、庾弹恭每就吾求之,靳而不与。   这篇文章四百多字,算不得很长,却涉及了毛笔制作的方方面面,可归纳为:毛笔制作首重在毫,毫以免毫为贵,故先言其产地;免毫的优劣不仅有地域之异,季节的因素及部位上也有差异,故次论兔毫的选择;有了优等的材料,必须要恰当的制作,故最后论兔毫的制作。笔管的作用自不待言,其制作及选择亦有较详的论述。
  出于谨慎,马衡先生只将《笔经》定为『非唐以后人所作』。他所依据的实物资料是日本正仓院所藏天平时代一相当于唐玄宗开元十七年至天宝八年,七二九七四九年一的毛笔,『天平笔之制作,与王羲之《笔经》所记类多相合』。不管怎样,天平笔多反映的是唐代毛笔制作的特征。那晋代毛笔的制作特征体现在哪里呢?我们就从《笔经》中寻求内证,同时结合近来所发现的实物资料加以探寻。
  《笔经》中提到了『柱』,也就是笔柱,前面提到的韦诞《笔方》就有『披柱法』,可见这也是晋代毛笔制作上的一个特征,当然这是继承而来的。如果要指明晋代毛笔制作上所体现出的独特性,那就应该是《笔经》中提到的『以麻纸裹柱根』的『缠纸法』。这种制法在此前的文献及实物中的确没有见过,因而可以肯定,这是晋代所发明的一项新技术。具有说服力的实物证据,我们也能找到,就是一九九三年在江苏省江宁县下坊村东晋砖室墓棺榔头箱内发现的一枚毛笔头。考古报告称:两端均见笔锋,中以宽2.5cm的丝帛束紧,长10.2cm、中宽1.4cm。我据以命名为『东晋束帛笔头』。此枚笔头中间虽然缠缚的是丝帛而非麻纸,但实际的作用并没有什么区别。至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当此枚笔头在插入杆腔后,整个笔头就要有三分之二的部分(连同丝帛块)一起进入腔体,而仅剩三分之一在杆外用于书写。很明显,这与《笔方》的『深纳』原则是一致的。然而深达三分之二的程度,应该是在晋代才出现的,也是晋代所发明的一项新技术。《笔经》中没有提到『深纳』笔头,后世的文献却可用来作为补充。前面曾提到北宋诸葛氏所做的『散卓笔』,黄庭坚《笔说》就描述为『大概(笔)头长寸半,藏一寸于管中』,也就是笔头长1.5寸,一寸插入杆腔,留0.5寸于杆外用于书写,按比例说正完全与束帛笔头纳三分之二于杆腔的形制毫无轩轾。这绝非是一种巧合,所反映的正是——『东晋遗法』。
  除了『缠纸法』可以证明《笔经》的写作时间基本上可以上推至晋代,《笔经》中还提及一个不太容易引起人们注意的制作形制——『削管』,也是晋代毛笔制作中的一个重要特征。其云:『后世人或为削管,故笔轻重不同,所以笔多偏掘(握)者,以一边偏重故也。』从字面上理解,未必能获得确诂,我怀疑字本应作『掣管』,义为上细下粗之纤长笔管。按《玉篇手部》:『掣,长也。』《广韵,效韵》:『掣,木上小,或作揱。『《集韵,效韵》』揱,剡木杀上也。或省。』《周礼·考工记轮人》:『望其辐,欲其掣尔而纤也。』郑玄注:『掣、纤,杀小貌也。』文中还有『偏掘』两字,应该是『偏握』之误,因所握是上细下粗(按:由于理解上的分歧,论者有的视笔杆栽毛的部分为上端,有的则视作下端)的『掣管』,所以在执捉的时候会发生偏侧。这种『削管』很像油画笔的笔杆,实物资料也不难找到:一九六四年出土于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的晋代木杆画笔,以及一九八五年出土于甘肃省武威松树乡下畦村旱滩坡十九号前凉墓笔,正是这种『剡木杀上』的形制。在唐代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这种形制的笔依旧被运用。在中村不折所藏吐鲁番维吾尔经卷的后面,有一幅唐装写字人物画像,该人所执的笔似乎就是上细下粗笔杆。尽管该画不算精细,但应该是一幅以写实为目的的画作。当然,我们不是说东晋时期的毛笔,只有这种『削管』形制,《笔经》中为什么会提到『削管』,而前代及后世都未有说,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前面已经提到,韦诞是张芝的弟子,张芝亦制笔名家,韦诞的《笔方》可能是传自张芝,因而唐段成式在《寄余知古秀才散卓笔十管软健笔十管书》中说:『其中仲将(韦诞)稍精,右军益妙,张芝遗法,庾氏新规』。王羲之在韦诞的制作基础上是后出转精。至于前面提到的『鼠须笔』,《笔经》中说:『世传锤繇、张芝皆用鼠须笔,锋端劲强有锋铓,余未之信。夫秋兔为用,从心任手,鼠须难得,且为用未必能佳,盖好事者之说耳。』直接否定了后世附会他用鼠须笔的谬论。
  至此,我们将《笔经》的写作时间向前推到东晋,不是没有根据的。《笔经》最后说:『余尝自为笔,甚可用,谢安石、庾樨恭每就吾求之,靳而不与』。可见王羲之亲自参与过毛笔的制作。这一点其实并不奇怪,世家大族中擅长制作文房用具的人并不罕见,从三国名臣韦诞,到东晋的韦昶,乃至东晋的望族郗氏,都有所从事。直至南朝时期,宋齐的吴郡望族张永、羲之后人王僧虔,都有他们从事制作文房用具的记载。那么,王羲之撰有《笔经》的可能性就大大提升了。至少可以这么认为,《笔经》即使非王羲之亲撰,却有某个和他时代较近的有心人,对他的论笔言论做了忠实地记录。
  『二王时代的笔』,实在是一个不错的议题。但由于这个时期毛笔实物资料及文献资料的过于稀少,因此以往的研究只能迂回地从流传下来的字体、书迹等方面着手,甚至是从相反的方向,对东晋时期的毛笔制作进行推测。其结果只能说明,东晋时期毛笔与后世制作上有所差异,而不能充分揭示具体的制作特征;《笔方》《笔经》这两篇文献,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具体制作细节,从中可以了解到东晋时期毛笔继承了汉代以还制作中的『披柱法』和深纳笔头的法则,同时还创造出了『缠纸法』这样一项新的技术,并记载了『削管』这一特殊的制作。然而,正如本文开头即表明的那样,本文在相当程度上还是种蠡测,并不奢望能够完全充分地解决二王及其时代毛笔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只是想通过这样一个机会,勾连一些零星的资料,提供一些不算成熟,但还算有根有据的看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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