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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湖北省内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保障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合法权益,实现省内职工医保关系顺畅转移.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湖北省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14]42号),对流动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关系转移的适用范围、转移内容、转移程序和转移期间的待遇做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201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