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契约精神的进一步深化,合同随着社会国家的发展而迅速扩张,在我国,一项新的合同形式——行政合同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实现公共利益的领域。于是,随之而衍生出的司法难题也呈现出来——关于行政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本文从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角度出发,分析在我国这样一个秉持着公私法二元传统法域的国家,公法模式确定的缘由、不足之处以及相应私法规则具体的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