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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启动以来,执业药师人数已经初具规模,但是这个职业一直没有完全做实。为了改变这种局面,2012年颁布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开始要求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2013年颁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要求药品零售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同时指导合理用药的人员应该是执业药师,且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品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