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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 建(1980—),男,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教师。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简称“两新”组织)蓬勃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本文在全面分析“两新”组织发展情况基础上,对开展“两新”组织统战工作的内容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做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
一、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迅速发展
新的经济组织主要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控制的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涉及民营科技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以及其他类型的私营企业等;新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基金会等。
改革开放以来,“两新”组织得到迅速发展。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2464万户,1981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11.4%;从业人员4901万人,1978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24.2%;资金总额5810亿元,1981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34.2%;产值9806亿元,1987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21.2%;消费品零售额17889亿元,1987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19.3%。截至2005年底,全国私营企业已达430万户,1989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27.2%;从业人员5824万人,1989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25%,其中投资者人数1109.9万人;注册资金61331亿元,1989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51%;产值27434亿元,1989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42.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5489亿元,1989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46.6%。
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新的社会组织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数量快速增长,近几年更是以年增长10%-15%的速度发展。1989年在全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新社会组织仅有4544个,而据国家民政部门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截止2005年底,在全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新社会组织已有319762个,其中社会团体17115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7637个、基金会975个。我国的新社会组织已初步建立起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的体系,形成了层次不同、区域有别的发展格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两新”组织的数量会进一步增加,规模会进一步扩大,涉足的领域会进一步拓展,从业人员的数量会进一步增多。为了引导“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协调社会阶层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统战工作。
二、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支持在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积极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是开展“两新”组织统战工作的组织基础与重要内容。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是党建工作与统战工作的新领域。在“两新”组织中开展统战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有利于解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员素质,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夯实统战工作的基础;有利于团结凝聚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有利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当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就是党组织不健全。在“两新”组织中大力组建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我们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决定的,是“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根本保证,也是“两新”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内在动力。统战部门重点要做好业主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充分认识自己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肩负的责任,充分认识自己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和富民政策的受益者,充分认识党的建设与“两新”组织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充分认识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两新”组织自身发展的积极作用,消除他们的思想疑虑,自觉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等条件。
(二)依托各级工商联,做好新经济组织统战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依托工商联开展新经济组织统战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不断创新和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和政治保障。二是正确处理维护政府的行政权威与代表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和呼声的关系,在沟通和密切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充分发挥工商联民间商会的职能,为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会员企业搞好服务。
依托工商联,做好新经济组织统战工作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关系。工商联的统战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由各类工商业者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加的统一战线组织,具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团结教育、协调关系等职能。这是工商联最基本、最重要的属性,是工商联的政治优势所在。工商联的经济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具有商会功能的人民团体,会员大多为经济界人士,能够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工商联的民间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工商界的社会组织,通过协调服务、组织沟通、信息咨询等形式和渠道来发挥作用,可以起到政府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工商联的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丢掉了统战性这一政治优势,工商联就等同于一般的群众团体,其地位作用就会大大降低。反之,如果丢掉经济性和民间性,工商联就失去了自身的特色。
(三)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类社团在开展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中的载体作用。
社团有各种类型,有专业性社团,也有综合性社团;有公益性社团,也有统战性社团。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社团要加以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类社团在开展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中的载体作用。
以统战部门、统战系统单位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团,不仅具有民间性,而且具有统战性,是开展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各级工商联、“统战理论研究会”、“新社会阶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基督教协会”、“佛教协会”、“天主教协会”、“道教协会”、“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海外联谊会”、“台资企业协会”、“华侨文化研究促进会”等统战性社团积 极开展会务活动,在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方面做了大量服务性工作,办了许多实事,推动了各领域统战工作的开展。统战部门、统战系统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统战性社团的业务指导,促进统战性社团搞好自身建设,扩大影响,增强凝聚力,充分发挥统战性社团在开展“两新”组织工作中的载体作用。
对各类专业性、学术性社团可以依托社团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中组部2000年下发的《关于加强社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社团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做好统战工作,这既是对社团中已经建立党组织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开展社团统战工作的政策依据。统战工作可以顺理成章地结合在社团党组织的日常活动之中,渗透于与社团人员的联系交友之中。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社团,可以依托社团秘书处,建立有效的沟通和联络机制,掌握情况,宣传政策,加强对社团中一些党外人士的团结与引导。
三、开展“两新”组织统战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统一战线工作的新领域。做好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创新党的执政理念,加强党对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不能简单理解为执掌国家政权,不能仅仅局限于党和政府的关系。执政的实质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党和包括统一战线各个阶层在内的人民的关系,是国体意义上的最基本的政治关系。把这一执政理念运用于统一战线工作实践,就要求我们党要立足于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大量涌现、社会组织结构重大变迁的客观实际,更多地运用统一战线以协商、合作、沟通、交流的方式来增强社会的调控功能,实现社会的有效治理。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开展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现党的领导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重要性,把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各级党委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广泛调查,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做好“两新”组织统战工作的方法与途径。
(二)建立“两新”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监管单位开展统战工作的协调机制。
“两新”组织的行政主管、业务主管和监督单位要加强对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指导,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增强统战意识,发现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
工商联、科协、社科联、文联是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它们负责所属组织的业务指导,对所属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比较了解。工商局、民政局是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监管单位,负责组织的注册、年审和发展规划。由统战部门牵头,在这些单位之间建立开展统战工作的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做到及时了解掌握“两新”组织的全面情况和发展动态。
(三)把握“两新”组织的特点,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统战工作。
“两新”组织是体制外的民间组织,具有民间性、广泛性、包容性。开展“两新”组织统战工作,必须把握其特点,要摒弃行政命令式方法,倡导民主协商方法。“两新”组织统战工作主要是交友联谊,重点是做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统战部门一方面可组织和邀请“两新”组织中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一些有关的座谈会、学习会、研讨会、纪念活动、参观考察活动,另一方面可与有关“两新”组织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从而达到加强联系,增强友谊的目的。
[编 辑:壬 古]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简称“两新”组织)蓬勃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组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本文在全面分析“两新”组织发展情况基础上,对开展“两新”组织统战工作的内容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做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
一、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迅速发展
新的经济组织主要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控制的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涉及民营科技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以及其他类型的私营企业等;新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基金会等。
改革开放以来,“两新”组织得到迅速发展。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2464万户,1981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11.4%;从业人员4901万人,1978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24.2%;资金总额5810亿元,1981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34.2%;产值9806亿元,1987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21.2%;消费品零售额17889亿元,1987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19.3%。截至2005年底,全国私营企业已达430万户,1989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27.2%;从业人员5824万人,1989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25%,其中投资者人数1109.9万人;注册资金61331亿元,1989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51%;产值27434亿元,1989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42.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5489亿元,1989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46.6%。
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新的社会组织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数量快速增长,近几年更是以年增长10%-15%的速度发展。1989年在全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新社会组织仅有4544个,而据国家民政部门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截止2005年底,在全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新社会组织已有319762个,其中社会团体17115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7637个、基金会975个。我国的新社会组织已初步建立起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的体系,形成了层次不同、区域有别的发展格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两新”组织的数量会进一步增加,规模会进一步扩大,涉足的领域会进一步拓展,从业人员的数量会进一步增多。为了引导“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协调社会阶层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统战工作。
二、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支持在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积极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是开展“两新”组织统战工作的组织基础与重要内容。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是党建工作与统战工作的新领域。在“两新”组织中开展统战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有利于解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员素质,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夯实统战工作的基础;有利于团结凝聚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有利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当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就是党组织不健全。在“两新”组织中大力组建党组织,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我们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决定的,是“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根本保证,也是“两新”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内在动力。统战部门重点要做好业主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充分认识自己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肩负的责任,充分认识自己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和富民政策的受益者,充分认识党的建设与“两新”组织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充分认识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两新”组织自身发展的积极作用,消除他们的思想疑虑,自觉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等条件。
(二)依托各级工商联,做好新经济组织统战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依托工商联开展新经济组织统战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不断创新和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和政治保障。二是正确处理维护政府的行政权威与代表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和呼声的关系,在沟通和密切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充分发挥工商联民间商会的职能,为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会员企业搞好服务。
依托工商联,做好新经济组织统战工作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关系。工商联的统战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由各类工商业者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加的统一战线组织,具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团结教育、协调关系等职能。这是工商联最基本、最重要的属性,是工商联的政治优势所在。工商联的经济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具有商会功能的人民团体,会员大多为经济界人士,能够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工商联的民间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工商界的社会组织,通过协调服务、组织沟通、信息咨询等形式和渠道来发挥作用,可以起到政府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工商联的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丢掉了统战性这一政治优势,工商联就等同于一般的群众团体,其地位作用就会大大降低。反之,如果丢掉经济性和民间性,工商联就失去了自身的特色。
(三)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类社团在开展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中的载体作用。
社团有各种类型,有专业性社团,也有综合性社团;有公益性社团,也有统战性社团。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社团要加以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各类社团在开展新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中的载体作用。
以统战部门、统战系统单位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团,不仅具有民间性,而且具有统战性,是开展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各级工商联、“统战理论研究会”、“新社会阶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基督教协会”、“佛教协会”、“天主教协会”、“道教协会”、“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海外联谊会”、“台资企业协会”、“华侨文化研究促进会”等统战性社团积 极开展会务活动,在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方面做了大量服务性工作,办了许多实事,推动了各领域统战工作的开展。统战部门、统战系统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统战性社团的业务指导,促进统战性社团搞好自身建设,扩大影响,增强凝聚力,充分发挥统战性社团在开展“两新”组织工作中的载体作用。
对各类专业性、学术性社团可以依托社团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中组部2000年下发的《关于加强社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社团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做好统战工作,这既是对社团中已经建立党组织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开展社团统战工作的政策依据。统战工作可以顺理成章地结合在社团党组织的日常活动之中,渗透于与社团人员的联系交友之中。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社团,可以依托社团秘书处,建立有效的沟通和联络机制,掌握情况,宣传政策,加强对社团中一些党外人士的团结与引导。
三、开展“两新”组织统战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统一战线工作的新领域。做好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创新党的执政理念,加强党对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不能简单理解为执掌国家政权,不能仅仅局限于党和政府的关系。执政的实质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党和包括统一战线各个阶层在内的人民的关系,是国体意义上的最基本的政治关系。把这一执政理念运用于统一战线工作实践,就要求我们党要立足于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大量涌现、社会组织结构重大变迁的客观实际,更多地运用统一战线以协商、合作、沟通、交流的方式来增强社会的调控功能,实现社会的有效治理。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开展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现党的领导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重要性,把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各级党委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广泛调查,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做好“两新”组织统战工作的方法与途径。
(二)建立“两新”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监管单位开展统战工作的协调机制。
“两新”组织的行政主管、业务主管和监督单位要加强对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指导,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增强统战意识,发现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
工商联、科协、社科联、文联是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它们负责所属组织的业务指导,对所属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比较了解。工商局、民政局是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监管单位,负责组织的注册、年审和发展规划。由统战部门牵头,在这些单位之间建立开展统战工作的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做到及时了解掌握“两新”组织的全面情况和发展动态。
(三)把握“两新”组织的特点,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统战工作。
“两新”组织是体制外的民间组织,具有民间性、广泛性、包容性。开展“两新”组织统战工作,必须把握其特点,要摒弃行政命令式方法,倡导民主协商方法。“两新”组织统战工作主要是交友联谊,重点是做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统战部门一方面可组织和邀请“两新”组织中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一些有关的座谈会、学习会、研讨会、纪念活动、参观考察活动,另一方面可与有关“两新”组织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从而达到加强联系,增强友谊的目的。
[编 辑:壬 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