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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通过《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分6章共计51条,包括总则、申请与审批、排污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从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规范,这标志着对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将从过去以准入为主,向既抓事前审批又抓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管理转变。本文分析了我国排污许可制度的历史变迁、立法意义和立法进步,以期更好地把握该制度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