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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判为唐代重要选官活动和考试项目,也是唐代文学的重要文体,但其具体制度已不甚详明,甚至常被误解,"平判入等"即为其例。"平判"应是"平选试判"的简称,"平选"则是指常规铨选,"入等"是指平选试判成绩"佳者","平判"成绩"甚拙者"谓之"蓝缕"。在具体处置时前者"升"后者"降"。"平判入等"也被称为"科目",但与"科目选"有所区别。